南京离婚律师 网 司法案例宣传与法律知识教育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民一庭、少年庭课题组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名义所负债务性质的认定与处理,关系婚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案外债权人的权益保护。当前,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在对夫妻一方名义
南京离婚律师 网 司法案例宣传与法律知识教育 慢慢才知道:人这一辈子,要经得起谎言,受得了敷衍,忍得住欺骗,忘得了诺言。慢慢才知道:坚持未必是胜利,放弃未必是认输,与其华丽撞墙,不如优雅转身。学会等待,学会思考,人生很多时候,需要的不仅是执着
南京离婚律师 网 司法案例宣传与法律知识教育 去当一个小人物吧!在吵吵闹闹中发发脾气,在油盐酱醋中惹惹鸡毛蒜皮,吃吃饭喝喝酒逛逛街旅旅行,没什么值得拼死奋斗努力巴结谁,甭惯着别人怠慢了自己,买不起的就不买,忘不掉的就不忘,活着图自己开心,累了
单方债务如何转为夫妻债务 1、婚前单方债务的转化。婚前男、女单方债务,如果因婚姻关系的建立使之同时获得对方认可并接受,婚后双方又积极共同偿还,且双方结婚时间较长,双方未有任何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婚前单方债务可以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婚前个人所
本文来自省法院 潘女于2007年2月10日向林男借款6万元,并出具一张借条,承诺于同年5月31日前归还。还款期限届满前双方于同年2月15日登记结婚。潘女于2011年6月10日起诉离婚,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在离婚案件审理期间,林男另案起诉潘女归还借款6万元
配偶一方能举证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是否应当排除配偶对该债务承担连带之责? 被告殷某与被告马某于1998年5月28日登记结婚,2008年上半年被告殷某与被告马某分居,殷某在外租房居住,后双方已于2011年5月24日协议离婚。2009年9月2
2004年3月30日,小影(化名)因与丈夫小刚(化名)产生矛盾,向法院起诉离婚。同年4月20日,本案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对于夫妻双方共同债权债务的分割问题,双方各执一词。小刚称,他在与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1998年、1999年,共向朋友麦某借款30万元,
一时间面对几十万元的巨额债务,南京江宁区的一对夫妻费尽心思,竟想出了用离婚来逃避债务的点子。 2009年10月,张某在网络上认识于某某,张某声称自己离异,不久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2010年期间,张某以做生意资金不足为由,向于某某的父亲共借款60万元,并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是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南京,办公面积达4000平米,经历20多年的发展圣典所已成为江苏地区百人以上大型综合性律所,是江苏本土化人数、规模最大的律所之一。 2012年,圣典所成功获得2013亚青会、2014青奥会法律服务供应商资格,并圆满地为南京举办两届国际赛事亚青会、青奥会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
圣典所将坚持以"服务、合作、创造价值"的发展理念,建立专业化法律服务团队,创新增值法律服务方式,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江苏精英律师网庄荣华 手机: 15250975289 律师信箱: 563118707 @q.com 法律QQ : 563118707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A栋6-7楼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 苏ICP备0909026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