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关键

当前位置:南京离婚律师 > 判例参考 > 胜诉关键 >

南京建邺区男方起诉离婚调解胜诉|成功获取5岁女孩抚养权、车辆

来源:   南京离婚律师 日期:   2026-09-15 19:32 访问量:  

原创作者:庄荣华律师团队|极简家事普法
审理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李霓
书记员:缪蓉蓉
承办律师:庄荣华、许萍萍(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立案时间:2024年5月
结案时间:2024年7月19日
办案历时:约2个月、全程调解结案、抚养权+财产+债务一站式清零
案件核心标签:建邺区离婚|男方起诉离婚|5岁女孩抚养权|车辆各自归属|债务隔离|财产全清|精细化探视权|庭后调解成功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子女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债务认定|探视权细化纠纷

一、完整案情简介

本案系南京建邺区男方起诉离婚、顺利争取低龄女孩抚养权、彻底隔离夫妻债务、财产债务一次性了结的优质家事调解案例。我方委托人系男方,婚后双方长期因家庭琐事、生活观念产生矛盾,夫妻感情持续恶化,后续双方屋内分居,彻底丧失共同生活基础,婚姻关系名存实亡。
因双方就离婚核心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离婚陷入僵局,男方为顺利解除婚姻、保住婚生女抚养权、厘清夫妻财产与复杂债务,全权委托庄荣华律师团队代理本次离婚诉讼,全力争取自身合法权益最大化。
本案争议过程极具典型性:诉前女方虽认可婚生女可由男方抚养,但提出近乎轮流抚养的对半探视权,严重影响男方后续稳定抚养,双方就此僵持。庭审阶段,女方大幅增加诉讼主张,不仅要求分割男方名下车辆、股票,还主张自身婚后30万元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同时要求分割我方当事人与父亲之间的200余万债权,案件争议范围瞬间扩大、案情复杂度大幅提升。
面对女方多项财产、债务分割诉求,律师团队针对性应诉抗辩:明确男方名下车辆系婚前旧车置换+父母资助购置、男方父亲账户资金为婚前自有资产、女方高额消费贷款系个人不合理开支、非家庭共同支出,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时我方主动主张分割婚后向女方及女方妹妹转账的大额款项,全面掌握案件主动权。
庭审结束后,在我方完整证据优势与专业抗辩压力下,女方主动调整诉求、回归理性。经律师团队对接法官、多轮居中调解,双方最终就离婚、抚养权、探视权、财产分割、债务承担达成全套一致方案。2024年7月19日法院组织调解结案,男方成功取得5岁婚生女抚养权、车辆各自归属、双方无共同财产及债务、权责彻底切割,全案一次性闭环解决,当事人高度满意。

二、全案核心争议焦点

焦点一: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双方长期分居、矛盾积重难返,需依法论证婚姻无和好可能,突破争议僵局,促成法院准予离婚。
焦点二:5周岁低龄女孩抚养权归属、抚养方案认定
低龄子女抚养权归属为本案核心人身争议,女方初始主张对半探视、近似轮流抚养,严重干扰男方抚养稳定性,需依法确立合理抚养、探视规则。
焦点三:多项复杂夫妻财产的认定与分割
争议财产涵盖男方名下车辆、股票、男方与父亲的大额债权、婚后向女方亲属大额转账款项,需逐一界定财产性质、区分个人与共同财产范围。
焦点四:婚后单方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女方主张婚后30万元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款项多用于女方个人超额消费,非家庭共同开支,核心争议为债务性质认定、责任承担主体划分。
焦点五:探视权范围、周期、行使方式精细化界定
需平衡女方合法探视权与男方抚养稳定性,细化周末、寒暑假、春节探视规则,杜绝后续亲子抚养纠纷。

三、本案办案难点

难点1:女方初始诉求苛刻,探视权争议难以调和
女方虽同意孩子归男方抚养,但要求享有近一半探视时间,实质等同于轮流抚养,严重破坏男方抚养稳定性,是诉前协议破裂的核心原因,协商调解难度极大。
难点2:庭审新增多项财产、债务争议,案情复杂化
庭审中女方临时新增多项分割诉求,涵盖车辆、股票、大额债权、婚后贷款债务,案件从简单抚养权争议转为复杂财产债务纠纷,应诉难度陡增。
难点3:单方高额消费贷款极易被误判为夫妻共同债务
女方月收入微薄却存在高额消费、婚后贷款,试图将个人不合理开支债务转嫁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无专业抗辩,男方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难点4:亲属间大额资金往来性质界定难度大
男方与父亲的200余万债权、婚后向女方及女方妹妹的百余万转账,资金往来复杂,需精准举证区分婚前自有资金、个人赠与、夫妻共同款项,规避财产流失。
难点5:低龄女孩抚养权争夺存在司法裁量不确定性
5周岁女孩属于低龄子女,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裁量空间,需通过事实梳理、法理说理、优势举证,稳固男方抚养优势,顺利锁定抚养权。

四、律师团队全套胜诉办案策略

1、夯实感情破裂事实,奠定离婚基础
团队固定双方长期分居、夫妻矛盾无法调和、无任何和好可能性的完整事实,结合庭审争议现状,向法庭充分论证婚姻关系彻底破裂,为顺利调解离婚提供核心事实支撑。
2、精准锁定低龄女孩抚养权,优化抚养方案
全面梳理男方抚养优势,结合子女长期生活陪伴现状、稳定居住教育环境,驳斥女方不合理的对半探视诉求,最终成功锁定婚生女由男方直接抚养,同时合理规制女方探视范围,保障抚养稳定性。
3、精准界定财产性质,驳回不当分割诉求
针对女方分割车辆、股票、大额债权的诉求,逐一举证抗辩:明确男方车辆为婚前置换+父母资助、男方父亲资金为婚前自有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不予分割;同时固定我方婚后大额转账凭证,掌握财产分割主动权。
4、严格区分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彻底隔离风险
针对女方30万元婚后贷款,充分举证家庭日常开支、旅游出行费用均由男方及男方父母承担,女方高额消费属于个人不合理支出,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依法认定为女方个人债务,我方无需承担任何清偿责任,彻底隔离债务风险。
5、梯度推进调解谈判,拿捏案件节奏
庭审中固定全部争议焦点、完成证据攻防,庭审后把握女方诉求松动的关键节点,主动对接承办法官,同步传递我方调解方案,层层化解财产、债务、探视权争议,避免二次开庭、减少诉讼耗时。
6、细化探视权规则,杜绝后续亲子纠纷
标准化落地周末、寒暑假、春节差异化探视规则,同时预留弹性协商空间,既保障女方法定探视权利,又牢牢维护男方直接抚养的主导权与稳定性。
7、财产债务全面清零,实现一案终局闭环
最终达成双方无其他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各自名下财产债务自行承担的调解结果,彻底斩断婚内经济牵连,无任何遗留争议。

五、完整办案经过

1、双方婚后因生活观念、家庭琐事频繁产生矛盾,感情逐步破裂,后续双方屋内分居,婚姻关系无法维系。
2、诉前双方协商离婚事宜,女方认可婚生女由男方抚养,但主张近乎对半的探视权利,与男方诉求冲突,协议离婚未果。
3、男方委托庄荣华律师团队提起离婚诉讼,2024年5月建邺区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4、庭审阶段女方大幅增加争议诉求,要求分割男方车辆、股票、大额债权,同时主张单方婚后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案件争议全面升级。
5、律师团队当庭针对性抗辩,厘清财产、债务性质,同时提出我方大额转账分割主张,法庭责令双方庭后补充证据。
6、庭审结束后,双方私下沟通,女方在我方证据及诉求压力下,主动放弃多项不合理分割主张,就抚养权、探视权、财产债务初步达成共识。
7、律师团队及时对接承办法官,报备双方协商方案,法院于2024年7月19日组织专项调解。
8、经法庭多轮调解细化,双方最终签署完整调解协议,全案顺利结案。

六、全案最终胜诉结果

1、依法调解离婚,婚姻关系顺利解除:双方达成自愿离婚协议,通过法院司法调解高效解除婚姻关系,无后续婚姻争议。
2、5岁婚生女抚养权归男方所有:成功争取低龄女孩抚养权,由我方男方直接抚养,牢牢掌握子女抚养主导权。
3、探视权规则精细化、权责清晰:明确女方周末、寒暑假、春节分层探视规则,兼顾双方权益,杜绝后续探视纠纷。
4、婚内车辆各自归属,产权清晰:男方名下车辆归男方个人所有,女方名下车辆归女方个人所有,动产分割无争议。
5、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全部清零:双方确认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彻底规避后续财产分割、债务追偿纠纷。
6、个人财产、债务完全隔离: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彻底斩断婚内经济牵连。
7、诉讼费低成本结案:案件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由男方承担,整体诉讼成本可控。
8、子女福利额外保障:女方自愿每年为婚生女购买保险,额外补充子女成长保障,最大化维护子女权益。

七、脱敏版完整裁判文书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4)苏0105民初XXX号
原告:A,男,汉族,住南京市建邺区。
被告:B,女,汉族,住南京市建邺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许萍萍,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受理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解决纠纷。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二、婚生女C由原告A直接抚养;
三、被告B享有婚生女C探视权,具体探视方式为:1、被告每月第1周、第3周周六上午9时至周日下午6时可探视陪伴子女;2、子女寒暑假期间,被告可享有一半时间共同生活权利;3、子女春节假期,单年随原告生活、双年随被告生活;4、其余时间被告如需探视,可与原告提前协商确定;
四、原告名下小汽车归原告A所有,被告名下小汽车归被告B所有;
五、双方确认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各自名下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承担;
六、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A负担;
七、双方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本院予以确认,调解书依法生效。
审判员:李霓 书记员:缪蓉蓉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八、核心法律实务要点

1、低龄子女抚养权可通过稳定抚养优势胜诉
5周岁低龄女孩抚养权并非必然判给女方,法院核心考量抚养稳定性、成长环境、家庭付出,男方具备稳定抚养条件、良好成长环境,可依法成功争取抚养权。
2、单方不合理高额消费债务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婚后一方单方贷款、高额消费,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家庭共同开支的,依法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通过举证彻底隔离债务风险。
3、婚前资金+父母资助财产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婚前车辆置换、父母全额资助、婚前自有账户资金,即便婚后完成交易,有完整证据佐证的,可依法认定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4、探视权可分层细化,平衡双方权益
离婚案件中探视权可精细化约定周末、寒暑假、春节特殊时段规则,既保障非抚养方探视权利,又避免轮流抚养式探视破坏抚养稳定性。
5、庭审攻防后调解更易实现权益最大化
面对对方漫天诉求、恶意转嫁债务、超额分割财产的情形,无需消极妥协,通过庭审固定争议、夯实证据、掌握主动权后,庭后调解更易达成最优结果,实现快速结案+权益双赢。

九、律师专业深度点评

本案是建邺区法院男方成功争取低龄女孩抚养权、成功剔除单方个人债务、复杂财产纠纷一次性清零的典型精品家事案例。本案最大的办案难点在于案件争议的突发性与复杂性:诉前仅存在探视权争议,庭审中女方突然新增多项财产、债务分割诉求,试图通过漫天要价获取不当利益,大幅增加案件审理难度。
若当事人自行应诉,极易因不懂债务认定规则、财产举证规则,被法院认定部分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或丧失车辆、大额资金的个人财产权益,同时难以制衡女方不合理的探视诉求,导致抚养权名存实亡。
庄荣华律师团队全程精准把控案件走向,庭审中精准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全面驳斥女方不当诉求,同时固定我方当事人的财产权利与抚养优势,形成完整证据攻防体系。在掌握绝对案件主动权后,顺势推进庭后调解,既避免了漫长的二次举证、开庭流程,又彻底解决了全部家事争议。
本案最终实现多重核心胜诉:一是突破低龄女孩抚养权惯例,男方顺利取得直接抚养权;二是彻底隔离个人债务风险,无需承担女方不合理消费贷款;三是财产债务全面清零,无任何后续纠纷;四是探视权规则规范落地,保障抚养稳定性。真正实现了快速离婚、抚养权稳固、财产保全、债务免责的全方位胜诉。

十、当事人维权实操指引

1、对方诉前承诺、庭审变卦无需焦虑
离婚纠纷中对方临时增加诉求、推翻前期协商内容是常态,专业律师可通过庭审举证、法理抗辩重新掌控案件主动权,无需盲目妥协。
2、单方高额消费贷款坚决不予认可
婚后一方无合理理由的高额贷款、超额消费,未用于家庭生活的,务必固定家庭开支凭证、消费流水,依法认定为个人债务,拒绝共同承担。
3、低龄子女抚养权重点突出稳定抚养优势
男方争取低龄女孩抚养权,需重点留存日常陪伴、生活照料、教育支出、居住稳定等证据,打破“低龄子女必归女方”的认知误区。
4、亲属大额资金往来务必留存完整凭证
与父母、兄弟姐妹的大额转账、资产置换,需完整保存流水、聊天记录、出资证明,避免婚后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遭到分割。
5、优先选择庭审攻防+庭后调解的办案模式
复杂财产、债务离婚案件,先通过庭审固定争议、夯实证据、确立优势,再通过调解结案,既能保障权益最大化,又能快速结案、减少诉累。

十一、核心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的,可依法调解离婚。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子女抚养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结合双方抚养条件、生活现状综合判定抚养权归属。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4、《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夫妻个人婚前财产、父母专属资助财产,依法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予分割。
5、《民事诉讼法》调解制度: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案终结全部民事争议。
#南京离婚律师 #建邺区离婚纠纷 #男方起诉离婚 #5岁女孩抚养权 #离婚债务隔离 #离婚财产清零 #婚内车辆分割 #精细化探视权 #庄荣华律师团队 #家事纠纷一站式解决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主任律师:庄荣华
咨询联系方式:13770501904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幢6‑7层
律所资质: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青奥会法律服务供应商、江苏省十佳涉外律师事务所、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江苏省三星级专利代理机构
读者福利:添加极简家事官方微信,可免费领取全套家事实务干货资料,涵盖首次起诉离婚技巧、子女抚养权争取、夫妻债务认定、财产分割实操、探视权细化方案等专属实务文档。

x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庄荣华律师团队

江苏精英律师网庄荣华 手机: 151-9588-9461   137-7050-1904 律师信箱: 563118707 @q.com 法律QQ : 563118707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A栋6-7楼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 苏ICP备09090267号

本网站属公益性法律咨询及普法网站,如转裁的文章侵犯了你的权利,请告知本站,我们将立即删除

X
  • 获得更多方案
  • 预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