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离婚

当前位置:南京离婚律师 > 判例参考 > 快速离婚 >

一起涉外公证委托的离婚纠纷-第一次起诉顺利调解离婚

来源:   南京离婚律师 日期:   2026-09-11 07:56 访问量:  

原创作者:庄荣华律师团队|极简家事普法
审理法院: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
案号:(2021)皖1124民初号
结案时间:2021年06月29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案件类型:民事一审|首次起诉离婚|涉外公证委托|调解离婚|无财产债务争议|离婚补偿
文书类型:民事调解书
承办法官:陈卫民
承办律师:庄荣华
办案律所: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部
办案周期:2021年4月8日立案 — 2021年6月29日结案,历时2个月左右办结

一、完整案情简介

本案是典型的涉外异地委托、首次起诉成功调解离婚的家事成功案例。本案最大办案难点在于男方长期身处国外,夫妻双方分居两地、跨国生活,无法线下办理协议离婚,涉外诉讼委托手续繁琐、立案流程复杂,同时对方初期不同意离婚,给当事人顺利解除婚姻关系带来极大阻碍。
原、被告婚后长期因家庭琐事、情感分歧产生矛盾,夫妻感情持续恶化,双方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任何和好可能性。男方身处国外德州,受地域、国境限制,无法回国与女方共同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婚姻关系长期处于僵持状态。
为彻底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一次性解决全部婚姻纠纷,男方下定决心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委托庄荣华律师团队全程代理本案涉外离婚诉讼,全力推进案件审理,实现快速离婚、妥善化解纠纷的维权目标。

二、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1、双方长期分居、感情不和,是否能够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依法准予离婚;
2、本案属于涉外离婚情形,如何合法、高效办理涉外公证委托、立案起诉等全套诉讼手续;
3、双方是否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是否需要分割处理;
4、原告自愿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如何依法确认并落实,保障双方权益、杜绝后续纠纷。

三、本案办案核心难点

1、涉外诉讼手续复杂。当事人身处境外,无法亲自回国参与立案、开庭、调解等全部诉讼流程,涉外委托、公证手续流程繁琐、材料要求严格,极易出现材料不合格、立案受阻的问题;
2、对方初期拒不同意离婚。案件首次开庭时,被告虽认可双方长期分居、感情不和的事实,但坚持不同意离婚,并主张查询原告财产,案件初期调解、判离难度较大;
3、司法调查存在障碍。因原告长期身处国外,法院常规的财产司法调查程序无法顺利推进,案件审理陷入僵局,若无专业律师介入协调,案件极易长期搁置;
4、当事人诉求明确且急迫。当事人希望一次性彻底解决婚姻纠纷,无重复诉讼、拖延处理的空间,对案件办结效率、结果稳定性要求极高。

四、律师办案策略与庭审核心抗辩观点

庄荣华律师团队针对本案涉外委托、异地诉讼、首次起诉离婚、对方拒不配合的复杂案情,定制了“高效合规办结涉外手续、稳步推进庭审、借力法院调解、一次性终局结案”的专属办案方案,成功实现首次起诉即顺利离婚。
1、优选高效涉外公证方案,快速补齐诉讼材料
针对涉外离婚委托的两种合法途径(使领馆委托、在线公证委托),律师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为当事人优选在线公证委托的快捷方案,全程指导当事人完成涉外公证、授权委托、起诉书签署等全套手续,快速获取合法有效的纸质公证书及诉讼材料,顺利完成法院立案,规避涉外手续拖延导致的案件停滞问题。
2、梳理完整感情破裂证据,夯实判离基础
律师全面梳理双方长期分居、感情矛盾、婚姻关系名存实亡的相关事实及证据,庭审中清晰向法庭陈述双方婚姻现状、感情破裂的完整过程,证明双方已无和好基础,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为法院准予离婚、组织调解奠定事实及法律基础。
3、突破庭审僵局,积极对接法院推进调解
针对被告当庭拒不同意离婚、申请财产调查的庭审僵局,律师结合原告身处境外、司法调查无法落地的客观情况,多次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案情、阐释案件难点,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耐心协调双方争议,逐步化解双方对立矛盾。
4、细化调解条款,实现一次性无纠葛结案
在法院主持调解过程中,律师精准敲定全部调解条款,明确原告5万元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确认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争议,约定案件一次性处理完毕、无其他纠葛,彻底杜绝双方后续因财产、债务、补偿问题产生二次纠纷。
5、规范结案流程,保障当事人境外权益
全程把控案件审理、调解、款项支付、文书签收全流程,指导当事人将补偿款项支付至法院专属账户,依托法院公信力保障款项交付安全,最终顺利获取生效民事调解书,全程无需当事人回国,高效、安全完成全部维权流程。

五、完整诉讼经过

1、原、被告婚后感情破裂,长期分居,男方身处国外,无法回国办理协议离婚;
2、当事人为彻底解决婚姻纠纷,委托庄荣华律师团队全权代理涉外离婚诉讼;
3、律师为当事人优选在线公证委托方案,快速办结全套涉外诉讼材料,2021年4月8日成功立案;
4、首次开庭被告坚持不同意离婚,并提出财产查询申请,案件审理陷入僵局;
5、庭后律师多次对接承办法官,积极参与调解沟通,逐步化解双方争议;
6、双方二次到庭参与调解,最终就离婚、经济补偿、财产债务处理达成一致;
7、当事人按约支付补偿款至法院账户,法院出具生效民事调解书,案件圆满办结。

六、最终胜诉核心结果

本案核心胜诉成果:涉外异地全程代理,首次起诉即成功离婚,条款清晰、一次性了结无后续纠纷
1、首次起诉成功调解离婚:无需二次起诉,一次性解除婚姻关系,彻底终结婚姻纠纷;
2、妥善处理经济补偿:原告按约定支付被告5万元经济补偿款,款项经法院账户交接,安全合规、无争议;
3、财产债务无争议了结: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彻底规避后续财产纠纷;
4、涉外诉讼全程代办:当事人身处境外无需回国,通过合法公证委托全程由律师代理,高效便捷;
5、诉讼成本低: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5元,由原告承担;
6、案件终局处理:双方无其他任何纠葛,彻底解决全部婚姻相关争议。

七、脱敏版完整民事调解书

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1)皖1124民初号
原告:A,男,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女,汉族,住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8日立案后,依法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二、原告A于2021年7月10日前支付被告B经济补偿款5万元;
三、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案涉离婚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无其他任何纠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5元,由原告A负担。
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本院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
审 判 员:陈卫民
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唐菲菲

八、核心法律实务要点

(一)涉外离婚可公证委托律师全程代理

身处境外的中国公民办理国内离婚诉讼,无需亲自回国,可通过在线公证委托、使领馆认证委托两种合法方式办理授权手续,委托专业律师全程代理立案、开庭、调解等全部诉讼流程,高效解决涉外离婚难题。

(二)首次起诉离婚,调解系快速离婚核心途径

司法实践中,首次起诉离婚若无充分法定过错证据,法院大概率不会直接判决离婚,但法院主持的调解不受此限制。只要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合意,即可在首次起诉中直接调解离婚,大幅缩短离婚周期。

(三)无财产争议离婚可一次性终局结案

若夫妻双方无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争议,可在调解协议中明确“一次性处理完毕、无其他纠葛”,彻底阻断后续财产分割、债务追偿的诉讼风险,实现一劳永逸。

(四)离婚经济补偿可自主协商、法院确认

离婚纠纷中,双方可自主约定经济补偿金额、支付期限、支付方式,经法院调解书确认后具备强制法律效力,一方违约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保障履约安全性。

九、律师专业深度点评

本案是涉外异地离婚、首次起诉调解结案的经典实务案例,精准解决了境外当事人离婚的核心痛点。很多身处境外的当事人普遍存在维权误区,认为人在国外无法办理国内离婚,或者必须本人回国才能诉讼、周期漫长、手续繁琐。
事实上,涉外离婚拥有成熟的法定委托途径,本案中律师结合案件实际,摒弃流程更繁琐的使领馆认证方式,为当事人选择高效的在线公证委托模式,快速办结全部诉讼材料,成功立案推进案件,极大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人力成本。
同时,本案完美体现了家事调解的核心价值。首次开庭时案件本已陷入僵局,对方拒不同意离婚、意图拖延诉讼,但律师并未被动等待判决,而是持续、积极地与承办法官沟通,精准把握调解时机,逐步化解双方矛盾,最终实现首次起诉即成功离婚。
对于涉外、异地、无法亲自参与诉讼的离婚案件,专业家事律师的手续把控、庭审应对、调解谈判能力,是实现快速、稳妥、无争议离婚的关键。相较于被动等待判决,主动调解能够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规避二次诉讼,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十、当事人维权实操指引

1、身处境外无法回国办理离婚的当事人,可通过公证委托律师全程代理诉讼,无需本人回国,合法高效解决涉外离婚问题;
2、涉外离婚优先选择在线公证委托,相较于使领馆手续,流程更简单、办结速度更快,大幅缩短诉讼周期;
3、首次起诉离婚无需过度担心判离问题,积极配合律师参与法院调解,大概率可实现首次起诉即离婚;
4、无财产债务争议的离婚案件,务必在调解文书中明确“一次性了结、无其他纠葛”,杜绝后续潜在纠纷;
5、离婚补偿款项优先选择法院账户交接,依托法院公信力保障资金安全,避免私下交易产生违约、举证难等问题。

十一、附:核心法律依据(节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委托手续经公证认证后合法有效;
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具有强制法律效力。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通过诉讼调解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可就经济补偿、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项自主协商并经法院确认。
#安徽全椒离婚 #涉外离婚 #公证委托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 #调解离婚 #无财产争议离婚 #庄荣华律师胜诉案例 #家事维权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主任律师:庄荣华
咨询联系方式:13770501904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幢6‑7层
律所资质: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青奥会法律服务供应商、江苏省十佳涉外律师事务所、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江苏省三星级专利代理机构
读者福利:添加极简家事官方微信,可免费领取《离婚案件应对思路》《子女抚养权裁判规则》《夫妻财产分割专题》等十余份家事法律实务干货,解锁更多维权技巧。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庄荣华律师团队

江苏精英律师网庄荣华 手机: 151-9588-9461   137-7050-1904 律师信箱: 563118707 @q.com 法律QQ : 563118707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A栋6-7楼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 苏ICP备09090267号-7

本网站属公益性法律咨询及普法网站,如转裁的文章侵犯了你的权利,请告知本站,我们将立即删除

X
  • 获得更多方案
  • 预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