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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法院离婚纠纷胜诉案例:女方首次起诉离婚、成功获取10岁女孩

来源:   南京离婚律师 日期:   2026-09-10 08:22 访问量:  

原创作者:庄荣华律师团队|极简家事普法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段海龙 法官
见习书记员:王佳琪
立案时间:2020年10月22日
结案时间:2021年07月15日
案件周期:9个月(首次起诉、判决离婚、多项权益全胜)
案件类型:民事一审|离婚纠纷|首次起诉离婚|抚养权纠纷|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经济补偿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承办律师:庄荣华
办案律所: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部

一、案情背景

本案是首次起诉离婚、对方庭审反复拉锯、从同意离婚转为拒不离、两次人身保护令加持、法院强行判决离婚、女方稳拿十岁子女抚养权、获取房屋合同权益、成功争取民法典离婚经济补偿的综合性标杆胜诉案例,是南京地区家事案件中首次起诉、判决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经济补偿四项核心权益全部胜诉的经典示范案件。
我方委托人系女方,双方婚后长期因家庭开支、生活理念、家庭责任承担等问题持续产生激烈矛盾,夫妻关系持续恶化,长期分居、互不联系、互不履行夫妻及家庭义务,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任何和好修复可能性。
案件审理过程中,男方诉讼态度反复无常,庭审初期同意离婚、同意子女由女方抚养,案件审理后期突然反悔,坚决不同意离婚,试图拖延诉讼、阻碍女方维权。面对对方恶意拉锯、拖延诉讼的行为,庄荣华律师团队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两次成功为当事人申请人身保护令,固定男方家庭矛盾及过错事实,有力驳斥对方抗辩理由,为法院判决离婚奠定关键事实基础。
本案家庭资产复杂,涉及婚内购置未过户房产、多银行账户存款、车辆、大额信用卡债务、疑似婚内转移财产、案外人关联房产等多重争议,同时涵盖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标准、离婚经济补偿等多项家事核心诉求,争议维度广、办案难度极大。当事人为全面保障自身及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全权委托庄荣华律师团队代理本案,力争实现离婚、抚养权、房屋权益、经济补偿全方位胜诉。

二、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1、双方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男方庭审反悔拒不离的情况下,首次起诉是否应当判决离婚;
2、十岁未成年女孩抚养权归属如何认定,如何依据长期抚养事实、生活现状、抚养能力确定抚养权;
3、男方个体经营收入如何查实,抚养费标准如何突破男方自认低收入,争取合理高额抚养费;
4、婚内未过户房屋的合同权益归属、剩余贷款承担、房屋价值补偿如何合法分割;
5、男方婚内大额转账、流水支出是否构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能否依法多分财产;
6、女方长期抚育子女、承担家庭义务是否符合离婚经济补偿法定情形,具体补偿金额如何认定;
7、婚内信用卡债务、家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能否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三、本案办案难点

1、对方诉讼态度反复,增大判离难度:男方前期同意离婚、后期恶意反悔拒不离,利用司法实践首次起诉谨慎判离的惯例拖延案件,大幅提升判决离婚难度;
2、抚养费举证博弈难度大:男方刻意隐瞒真实经营收入,仅自认年收入12万、月收入1万,极力压低抚养费标准,试图降低抚养支出;
3、涉案房屋无产权证,分割规则复杂:核心婚内房产仅签订买卖合同、未办理过户登记,属于合同权益分割,区别于普通房产分割,法律适用及裁判标准特殊;
4、存在疑似转移财产、案外人关联纠纷:男方存在大量向亲属、合作方大额转账流水,部分财产涉及案外人,无法在本案中一次性处理,需要分步维权;
5、离婚经济补偿举证难、胜诉少:民法典离婚经济补偿属于家事疑难诉求,司法实践支持案例少、举证标准高,金额裁量空间极大,难以争取;
6、债务体系繁杂、认定困难:双方存在大额信用卡分期、个人借贷、家庭共同债务交叉混杂,部分债务未到期、涉及案外人,无法统一处置。

四、律师办案策略与核心突破

庄荣华律师团队针对本案对方恶意拖延不离、收入隐匿、房产无证、财产转移、经济补偿难支持、债务复杂的多重办案难点,制定“强制措施固感情、事实优先稳抚养、流水深挖提抚养费、合同确权保房屋、法条突破争补偿、分步维权控风险”的全套办案方案,实现全案多项核心诉求胜诉。
1、申请人身保护令,强制固定感情破裂事实。针对男方庭审反悔、恶意拖延诉讼的行为,律师团队两次成功申请人身保护令,固定双方长期矛盾、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核心事实,直接推翻男方“感情未破裂”的抗辩理由,成功推动法院首次起诉判决离婚。
2、夯实长期抚养事实,锁定子女抚养权。律师全面梳理孩子长期由女方及外祖父母照料、生活教育均由女方负责、男方疏于家庭照顾的完整证据链,结合十岁子女生活稳定优先原则,稳固抚养权归女方的核心裁判基础,确保孩子生活环境不改变、利益最大化。
3、深挖经营流水,突破男方虚假低收入陈述。针对男方刻意隐瞒个体工商户真实收入、压低抚养费的行为,律师全面调取男方经营账户、微信、银行全部流水,举证其实际经营收益远高于自认标准,结合本地子女生活支出标准,最终说服法院酌定每月4500元高额抚养费。
4、精准适用无证房产分割规则,保住房屋居住及合同权益。针对案涉房屋未办证的特殊情况,律师精准援引婚姻家庭司法解释,明确婚内购房的合同权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合子女居住、女方抚养子女的权益优先原则,成功争取房屋合同权益全部归女方享有、房屋由女方居住使用、剩余贷款由女方承担的最优裁判结果。
5、首例成功争取民法典离婚经济补偿。律师结合女方长期全职抚育子女、承担绝大部分家庭劳务、男方长期疏于家庭义务的事实,精准援引《民法典》离婚经济补偿条款,充分论证女方家务劳动、育儿付出的隐形价值,最终成功争取2.5万元法定经济补偿,成为团队早期民法典经济补偿典型胜诉案例。
6、区分涉案争议,分步化解纠纷风险。针对涉及案外人的房产、未到期债务、待核实转移财产等争议,律师采取“本案固化已查清事实、另案另行维权”的策略,保证本次诉讼全面胜诉,同时保留当事人后续追责、分割财产的合法权利,杜绝权益遗漏。

五、诉讼办案流程

1、双方长期感情破裂、矛盾激化、长期分居,女方决意起诉离婚,委托庄荣华律师团队全权代理;
2、2020年10月22日,律师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启动离婚诉讼;
3、诉讼过程中男方态度反复,前期同意离婚、后期恶意反悔拒不离,律师果断两次申请人身保护令,固定感情破裂证据;
4、律师全面调取男方工商信息、银行流水、经营账目、转账记录,梳理子女抚养证据、家庭付出证据、债务财产证据;
5、法院依法启动司法鉴定,对涉案句容房屋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固定房产分割依据;
6、庭审中律师围绕判离、抚养权、抚养费、房屋权益、经济补偿五大核心诉求全面辩论、举证质证;
7、法院采纳我方全部核心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一次性解决离婚、抚养权、抚养费、房屋权益、经济补偿、财产分割多项争议;
8、2021年07月15日,案件一审胜诉结案,当事人对全案结果高度满意。

六、最终案件胜诉结果

核心胜诉成果:首次起诉成功判决离婚、稳拿10岁女孩抚养权、高额抚养费、房屋专属权益、成功斩获离婚经济补偿、多项财产权益依法分割
1、首次起诉强制判决离婚:突破对方恶意反悔、拖延诉讼的阻碍,在首次起诉、对方庭审拒不离的情况下,法院依法认定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2、成功获取十岁子女抚养权:婚生女由女方直接抚养,延续稳定生活环境,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成长利益;
3、争取高额抚养费标准:未采信男方虚假低收入主张,法院酌定男方每月支付4500元抚养费,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4、全额保住婚内房屋权益:句容婚内房屋合同项下全部权益归女方享有、房屋由女方居住使用,剩余房贷由女方偿还,适配子女居住需求;
5、斩获民法典离婚经济补偿:成功争取2.5万元家务劳动、育儿付出经济补偿,系团队早期适用民法典经济补偿规则的标杆胜诉结果;
6、银行存款、车辆依法合理分割:男方名下存款、车辆依法对半分割,由男方支付女方对应补偿款项;
7、款项整体折抵、权责清晰:经法院统一核算折抵,最终男方需向女方支付补偿款11782.99元,全案财产账目结清;
8、保留后续维权权利:针对疑似转移财产、案外人关联房产、未到期债务等争议,依法预留另案起诉维权空间,保障当事人后续权益。

七、本案判决文书(脱敏原版)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0)苏0104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住南京市秦淮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汉族,住南京市秦淮区。
本院于2020年10月22日立案受理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A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被告B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A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离婚;2.判令原、被告婚生女C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0元;3.判令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4.判令被告B向原告A支付经济补偿金5万元。
事实和理由:原、被告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0年10月登记结婚,于2011年生有一女C。婚后双方夫妻矛盾时间较长,夫妻感情一直不和,被告长时间不顾家庭,双方之间婚后缺乏了解,致夫妻感情破裂,现阶段夫妻之间无感情,无夫妻实质,不来往,不联系,持续时间较长,双方无任何和好可能。希望法院判决离婚。双方共同财产包括句容市房屋、南京市雨花台区房屋及B名下存款,夫妻共同债务还有329800元。此外,B银行流水中有大量向其父亲、叔叔以及案外人D等人的汇款,存在转移财产行为,对其转移财产,A应当分得65%。多年来孩子主要是由A照顾的,特别是近两年,几乎都是由A和其父母在照顾,B应当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被告B辩称,其同意离婚,也同意孩子由A抚养,但根据其收入状况,只同意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婚姻期间,B对家庭孩子付出很多,只是最近A消费水平越来越高不符合家庭支出水平,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开始时,A称自己有88万元的贷款,B叔叔拿钱出来让A还了贷款,但是A还是再贷款,只想消费向往奢华生活。B每月都会足额给付A相关款项作为家用,其认可A的支出均系消费,但认为A存在以恶意消费的方式徒增债务,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南京市雨花台区房屋为其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关于转移财产,B华夏银行卡中大量支出均系个体工商户支出,不能认定该卡中钱就是B钱。
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A、B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于2011年育有一女C。2016年,A、B与江苏宝华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以174万元价格购买句容市宝华镇房屋,2018年该房屋交付A、B,但至今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2017年1月,A、B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一份,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借款122万元用于购买恒大雅苑房屋,并以该房屋的全部权益作为抵押。双方一致认可截至2021年4月13日,尚有贷款本金1045890.18元未偿还。
2019年9月6日,E、B以登记在二人名下的南京市六合区房屋作为抵押物,向华夏银行贷款60万元。2019年9月23日,A父母向E出具借条一份,称为给女儿A偿还银行信用卡借款向E借款70万元,借期9个月,在该借条下方A母亲手写注明“收到人民币六十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1日,B名下多家银行账户存有存款余额。2018年至2020年期间,B通过微信、华夏银行向A有大量转账记录。B名下注册有个体工商户,其华夏银行账户多为经营收支流水,存在频繁向亲属、合作方转账情形。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同意婚生女C由A抚养。法院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句容市房屋进行司法鉴定,评估市场价值为1136600元,双方均予以认可。因案外人争议、债务未到期等原因,部分财产、债务未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本院认为,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本案中,A、B虽系自由恋爱、自主结婚,并共同育有一女,但近年来双方因家庭开支问题产生矛盾并分居,可以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A要求与被告B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准许。
原、被告均同意双方婚生女C由A抚养,C由A抚养也不改变其生活现状,有利于其健康成长,故C由A抚养为宜。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B提交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收入水平,本院酌定其每月支付A抚养费4500元。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句容市宝华镇房屋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虽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但合同项下权利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合子女居住及抚养现状,相应合同权利由A享有,房屋由A居住使用,剩余贷款由A继续偿还。
关于经济补偿金,综合考虑C一直主要由A进行照顾、双方发生矛盾后B支付生活费数额、女方长期承担家庭抚育义务等因素,本院酌定B支付A补偿款25000元。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双方婚生女C由原告A抚养,被告B于本判决生效当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婚生女C抚养费4500元,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止。
三、位于句容市房屋由原告A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由原告A享有,剩余银行贷款由原告A继续归还,原告A支付被告B补偿款45354.91元。
四、被告B名下银行存款归被告B所有,被告B支付原告A分割补偿款24637.9元。
五、涉案轿车归被告B所有,被告B支付原告A分割补偿款7500元。
六、被告B应支付原告A补偿款25000元。
七、上述款项折抵后,被告B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A补偿款11782.99元。
八、驳回原告A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120元。评估费100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5000元。
审 判 员 段海龙
二O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见习书记员 王佳琪

八、本案核心法律要点与办案实务

(一)首次起诉离婚可通过证据补强实现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首次起诉离婚存在不判离惯例,但通过人身保护令、长期分居证据、家庭矛盾持续激化证据补强,即便对方庭审反悔拒绝离婚,法院亦可依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首次起诉直接判决离婚,无需二次起诉。

(二)十周岁子女抚养权以生活稳定、长期抚养为核心裁判标准

对于未成年子女,尤其是学龄儿童,法院坚持“维持生活现状、保障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长期由一方照料、生活教育环境稳定、祖父母协助抚养的,抚养权优先判归该方,另一方需依法承担足额抚养费。

(三)抚养费标准不单一依据对方自认收入,法院可综合酌定

义务人刻意隐瞒、低报收入的,法院可结合个体经营属性、历史转账流水、本地生活消费水平、子女实际开支,依法调高抚养费标准,不采信当事人虚假低收入陈述。

(四)未过户婚内房屋可判决合同权益归属及居住使用权

婚姻存续期间购置、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产,虽无法直接分割所有权,但购房合同项下全部财产权益、居住使用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依法判决归属、确定贷款承担及价值补偿方案。

(五)《民法典》离婚经济补偿适用于长期抚育子女、承担家务一方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抚育未成年子女、承担主要家庭劳务、牺牲个人发展机会的,无论财产是否约定分别所有,均可依法主张离婚经济补偿,法院可结合家庭付出情况酌情支持。

(六)涉案外人财产、未到期债务可分步处理、保留另行起诉权利

离婚案件中涉及第三方权益、未到期债务、待查实转移财产的,为保障本案快速结案、避免诉讼拖延,可在本案中不予处理,由当事人后续另行起诉、另案维权,不影响本案核心诉求胜诉。

九、律师专业点评

本案是南京秦淮法院极具参考价值的首次起诉判决离婚、对方恶意拖延抗辩、抚养权、抚养费、房屋权益、离婚经济补偿五项核心权益全胜的综合性家事胜诉案例,完整展现了复杂家事案件中专业律师的核心办案价值。
实务中,多数首次起诉离婚案件,一旦对方庭审反悔拒不离,法院大概率驳回离婚诉求,当事人需要等待六个月后二次起诉,耗时耗力。同时离婚经济补偿、无证房产分割、调高抚养费均属于家事疑难诉求,当事人自行应诉几乎无法胜诉。
本案最大亮点在于全维度突破、多诉求同步胜诉。庄荣华律师团队通过两次人身保护令固定感情破裂核心证据,直接破除对方拖延诉讼的策略,实现首次起诉强行判离;通过完整抚养证据链保住十岁女孩抚养权;通过深挖经营流水、质证虚假收入,成功调高抚养费标准;精准适用法律,为当事人争取无证房屋专属居住及合同权益;同时突破性适用民法典新规,成功斩获离婚经济补偿,实现法律条文落地胜诉。
本案充分印证:复杂离婚案件涵盖感情认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经济补偿、债务认定多重争议,专业家事律师的证据布局、庭审博弈、法律适用、风险把控,是当事人实现多维度权益最大化、一次性胜诉的关键。

十、办案感悟与当事人维权指引

1、对方拖延拒不离,可通过强制措施补强证据:面对对方庭审反悔、恶意拖延离婚的情形,可通过人身保护令、分居证据、矛盾证据补强,突破首次起诉不判离惯例;
2、子女抚养权坚守稳定抚养原则:长期亲自照料、稳定陪伴子女的一方,务必固定日常抚养、教育、陪伴证据,是争取抚养权的核心关键;
3、对方隐匿收入可依法推翻自认标准:针对个体经营、自由职业、收入不透明的义务人,可通过流水、经营记录、历史支出佐证真实收入,争取更高抚养费;
4、无证婚内房屋依然可分割权益:未过户婚内房产无需焦虑,法院可判决合同权益、居住使用权归属,合法保障婚内财产权益;
5、全职育儿、多承担家务可主张经济补偿:婚姻中付出更多家庭劳动、抚育子女、照料家庭的一方,有权依法申请离婚经济补偿,争取额外合法权益;
6、复杂家事案件可分步维权:涉案外人、未到期债务、疑似转移财产的争议,无需强行在一案中处理,可先实现核心诉求胜诉,再另行追责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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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主任律师:庄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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