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律师网-www.law510.com 司法案例宣传与法律知识教育
南京快速离婚权威案例精确指导-庄荣华律师讲解
南京优势分割财产案例精确指导-庄荣华律师讲解
南京子女抚养权威案例精确指导-庄荣华律师讲解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陈志佳
都说养儿防老,可银集镇的谢老太却因年老体弱,三个子女均拒绝赡养老人,无奈之下,谢老太一纸诉状将三子女告上法庭。近日,金湖法院对此赡养纠纷进行审理。
今年已72岁高龄的谢老太,共生育二子一女,老伴已去世多年,自己独自一人含辛茹苦的养育三子女,现均已成家。2008年,谢老太患重病,但经治疗,病情已经稳定,生活也能自理。老人最疼爱二儿子并把自己宅基地的房子翻建给儿子当婚房,就随二儿子居住。2013年底谢老太因生活琐事与二儿子发生矛盾离开了家,后二儿子拒绝让老母返回居住,还将老人的被褥扔进河里。其余两子女也以种种理由推脱。谢老太无奈,诉至来院。
在庭前,承办法官多次上门做工作,均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在庭上,三子女为随谁居住吵得不可开交,其中大儿子表示同意支付抚养费,但当初建房也没有分给自己,拒绝跟提供住处。小女儿也以生活困难为理由推脱,致法庭调解无法进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任何人都必须依法履行该义务。原告已经七十多岁,身患重病,无劳动能力也无经济来源,三被告应当履行赡养义务,为原告提供住所和生活费用。故作出一、两个儿子按每人一年的顺序轮流为谢老太提供住所。二、三子女按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支付赡养费的判决。
作者单位:金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