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南京玄武区离婚 案【锁金村法庭】 成功快速离婚 女方获取房屋产权及补偿金10万元 南京离婚律师 庄荣华律师指导 案情介绍: 本案系一起长期家庭纠纷引起的感情破裂离婚案件,双方无法共同生活诉于法院,双方为是否生育子女也有深刻矛盾,为此女方提供
本文来自南京市中院 两级法院联合调处一起房产折价款纠纷 近日,南京市法院与建邺法院携手深入街道、社区,与相关人员联动,成功调处一起离婚案件房产折价款纠纷。 王某、孟某于1989年结婚,婚后为琐事产生矛盾。 1998年王某带女儿离家另住,双方分居至今。2
南京离婚律师 网 司法案例宣传与法律知识教育 当你每天晚上拖着疲惫身体回到家时,应该感到十分幸运和幸福,因为你还活着,而这一天很多人早上离开家后却永远不能回来。你不要计较一天里的得与失,好好休息一下,因为有些人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 离婚了房子虽
情形1:房产赠与在房产变更登记前不算数 刘先生婚前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住宅,婚后与太太居住在该套住宅。2008年,刘先生与太太到公证处办理了该房屋的赠与合同公证,合同中约定刘先生将该房屋的一半产权赠与给其太太所有,但双方并未到房屋管理部
离婚案件中房屋分割具体操作方式 婚后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关于房产的规定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
南京离婚律师 指导您如何处理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庄荣华为您解决离婚时面临房产分割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是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南京,办公面积达4000平米,经历20多年的发展圣典所已成为江苏地区百人以上大型综合性律所,是江苏本土化人数、规模最大的律所之一。 2012年,圣典所成功获得2013亚青会、2014青奥会法律服务供应商资格,并圆满地为南京举办两届国际赛事亚青会、青奥会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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