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
刘桂占
2019 年 5 月 28 日(婚姻法适用时期)
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已于 2018 年 7 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合法有效,明确约定案涉别克君越车辆归我方男方所有、车贷由我方承担,车辆登记在女方名下。
双方离婚后,车辆贷款已由我方全部结清,具备解押、过户全部条件,但女方无故拒不配合办理车辆解押、过户手续。女方以探视权、抚养费相关争议为由单方拖延、拒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义务,导致我方长期无法取得车辆完整物权、无法正常使用及处置车辆。双方私下沟通无果,当事人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强制履行离婚协议、完成车辆过户。
本案属于典型离婚后财产履行纠纷,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下午 14:00 正式开庭,法官结合家事审判规则,对女方进行法律释明,明确婚姻协议效力、离婚后附随义务、不得因其他家事争议拒不履行财产过户义务的裁判规则。经律师配合法院开展一小时专项调解协商,彻底打消女方不合理抗辩,双方当庭达成完整调解方案,2019 年 5 月 28 日案件全部办结。
1、依法确认双方离婚协议合法有效; 2、判令女方限期完成车辆解押、过户全部手续: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前办结别克君越车辆解押,并将车辆完整过户至我方当事人名下; 3、本案纠纷一次性解决,对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履行过户义务。
实务中大量离婚后纠纷,对方常利用抚养权、探视权、抚养费争议,恶意拖延财产过户、交付义务。 本案律师精准把握裁判要点:探视、抚养纠纷属于独立法律关系,不能作为拒不履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抗辩理由。庭审中当庭释明法律后果,直接击破对方拖延借口。
律师完整提交:离婚协议书、车贷结清证明、车辆登记信息、双方沟通记录等全套证据,充分证明: 1、车辆归属、过户义务有明确书面约定; 2、我方已全额履行还贷义务,过户条件完全成就; 3、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属于违约行为。 证据完整闭环,让对方无任何事实与法律抗辩空间。
本案无需冗长庭审与判决流程,依托法院家事快审机制,律师精准把控争议焦点、配合法官释法明理,快速促成对方主动履行协议义务,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离婚后财产遗留问题,彻底消除当事人车辆权属隐患。
离婚协议经民政局备案,具备司法强制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离婚后的车辆过户、房产过户、钱款支付等遗留义务,不因双方后续抚养、探视矛盾而免除。实务中很多当事人遭遇对方恶意拖延、拒不履约,自行协商无果、不懂法律规则极易长期维权无果。
本案证明:针对离婚后一方违约、拒不履行财产分割义务的情形,通过专业家事律师介入、精准法律论证、依托法院调解与审判权威,可快速强制对方履约,圆满解决离婚后财产遗留纠纷,完整保住当事人离婚时既定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