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庄荣华律师团队|极简家事普法
审理法院: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案号:(2022)苏1183民初号
结案时间:2022年11月08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5日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二次起诉离婚|长期分居感情破裂|幼龄子女抚养权争夺|异地生活抚养权归属|法院调解离婚
文书类型:民事调解书(司法确认、强制执行力)
承办法官:吴静
法官助理:秦婧
书记员:甘甜
承办律师:庄荣华、许萍萍(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办案律所: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部
办案周期:2022年9月22日立案 — 2022年11月8日调解结案,历时1个月极速办结
审理程序:简易程序、不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主持调解、文书司法确认
一、完整案情简介
本案是句容市法院典型的二次起诉离婚、长期分居判离、幼龄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极速胜诉案例,精准贴合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判不离、二次分居满期判离、幼童随长期抚养人生活”的核心裁判规则,对异地夫妻离婚、低龄子女抚养权争取具备极高参考价值。本案核心亮点:双方婚后长期矛盾争吵、感情破裂,女方此前首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双方持续分居无任何交集,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双方唯一核心争议为四岁女儿抚养权归属,男方试图争夺子女抚养权,女方身处辽宁、男方定居句容,异地生活格局叠加孩子长期随母生活的客观事实,成为本案胜诉关键。
本案委托人系女方,双方2018年登记结婚,2019年生育婚生女儿,孩子年仅四岁,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幼龄子女。婚后夫妻双方频繁因家庭琐事争吵,感情持续恶化,彻底丧失夫妻相处基础。女方早在2020年12月首次向法院起诉离婚,2021年2月法院基于婚姻审慎原则判决不准离婚。但判决过后,双方并未和好,始终处于长期分居状态,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无沟通、无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任何和好可能性。
因双方无法自行协议离婚,且子女抚养权争议僵持不下,女方为彻底解除婚姻关系、保住四岁女儿抚养权、争取合法抚养费权益,正式二次起诉离婚,并全权委托庄荣华律师团队代理本案。律师团队精准抓取本案核心优势:幼龄子女、长期随女方生活、异地居住生活环境、长期分居感情彻底破裂,制定专项诉讼调解策略,全力为当事人争取离婚、抚养权、抚养费全方位胜诉结果。
经律师团队庭审举证、法理说理、居中协调,结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审判原则,法院完全采纳我方核心代理观点,成功促成调解方案,女方顺利离婚、稳稳取得女儿独立抚养权,男方按月足额支付抚养费并依法享有探视权,案件极速结案,当事人对结果高度满意。
二、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1、双方首次起诉判不离后长期分居,是否构成法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依法应当准予离婚;
2、年仅四岁的幼龄婚生女儿,抚养权应当归属长期照料的女方还是户籍地男方;
3、异地分居生活状态下,如何判定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抚养环境;
4、男方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周期如何确定,保障子女长期生活开支;
5、男方探视权如何合法界定,平衡亲子权益同时保障女方抚养稳定性。
三、本案办案核心难点
1、二次离婚起诉,仍存在裁判不确定性:司法实践中首次判不离后,二次起诉并非必然判离,仍需充分举证分居事实、感情破裂事实,否则仍存在不予判离风险。
2、异地生活格局,抚养权裁量存在争议:女方长期在辽宁生活、男方在句容生活,两地分居的生活状态,容易引发抚养环境优劣的争议,男方试图以本地居住优势争夺抚养权。
3、幼龄子女抚养权争夺激烈:四岁儿童属于抚养权重点保护的低龄群体,双方均极力争取抚养权,法官自由裁量空间较大,需要精准事实与法理支撑。
4、无财产争议,但抚养权争议僵持难解:本案无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纠纷,唯一争议聚焦抚养权,双方对抗性强,调解难度集中。
四、律师办案策略与庭审核心胜诉思路
庄荣华律师团队针对本案二次起诉离婚、长期分居、异地生活、幼龄子女抚养权争夺的核心难点,制定「分居事实固化+感情破裂定性+子女现状优先抚养+未成年利益最大化」的专属胜诉策略,快速促成圆满调解结果。
1、固化二次起诉分居事实,夯实法定判离基础
律师团队完整梳理首次起诉离婚判决书、后续长期分居无和好、无共同生活、无经济往来、无情感交集的全套事实证据,充分论证:首次判不离后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以上,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任何修复可能,完全符合法定二次起诉准予离婚的司法裁判标准,为顺利判离筑牢核心依据。
2、紧扣幼龄子女抚养规则,锁定女方抚养权优势
庭审重点核心说理:本案子女年仅四岁,属于依赖母亲照料、生活环境稳定性要求极高的幼龄阶段。孩子自出生以来长期跟随女方在辽宁生活,生活习惯、成长环境、陪伴照料均由女方全程负责,已经形成稳定、熟悉的生活体系。贸然变更抚养人、变更生活地域,会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与成长稳定性,完全贴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3、驳斥男方异地抚养劣势,否定抚养权变更可能
结合男方长期在句容生活、未长期陪伴照料子女、不熟悉孩子生活作息与成长习惯的客观事实,论证男方不具备直接抚养优势,无法为幼龄子女提供稳定、适配的成长环境,依法应当驳回男方抚养权争夺主张。
4、精准争取抚养费标准,保障子女长期权益
律师结合当地生活消费水平、子女日常开支需求、男方收入情况,积极协商敲定每月1500元抚养费标准,明确支付时间、支付周期,保障孩子长期生活、教育、医疗开支,为子女后续成长提供稳定经济支撑。
5、合理界定探视权,平衡双方权益、保障抚养稳定
在保障女方抚养权核心权益的基础上,尊重男方法定探视权利,约定双方自行协商探视方式,既维系亲子关系,又避免固定探视频次带来的频繁纠纷,兼顾情理与法理。
五、完整诉讼经过
1、2018年:原、被告登记结婚,组建婚姻家庭;
2、2019年:婚生女儿出生,子女现年四岁,处于幼龄成长关键期;
3、婚后双方长期因家庭琐事争吵,夫妻感情持续恶化,感情裂痕无法修复;
4、2020年12月:女方首次向句容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5、2021年2月: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但判决后双方彻底分居,无任何和好行为;
6、长期分居期间,孩子始终跟随女方在辽宁生活、由女方全程照料;
7、双方就子女抚养权争议巨大,无法协议离婚,女方委托律师二次起诉;
8、2022年9月22日: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本案;
9、律师团队全程梳理证据、庭审说理、居中调解,强化女方抚养优势;
10、2022年11月8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调解离婚,抚养权、抚养费全部敲定,案件极速结案。
六、最终胜诉核心结果
本案核心胜诉成果:二次起诉顺利判离、四岁幼龄女儿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无财产纠纷、1个月极速结案
1、成功解除婚姻关系,彻底摆脱名存实亡婚姻:通过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法确认双方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彻底终结长期内耗的婚姻状态。
2、稳稳拿下四岁女儿独家抚养权:法院完全采纳我方观点,基于孩子长期随母生活、幼龄适配母亲抚养、生活环境稳定原则,将婚生女儿抚养权判归女方所有,保障孩子熟悉的成长环境。
3、敲定稳定抚养费标准,保障子女长期权益:明确男方自2022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孩子独立生活为止,为子女成长提供长期、稳定的经济保障。
4、合理规范探视权,无后续纠纷隐患:依法保留男方合法探望权,由双方友好协商探视方式,既维系亲子情感,又不干扰女方正常抚养秩序。
5、无财产债务纠纷,一次性彻底了结: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婚姻关联事项全部清零,无任何遗留争议。
6、办案效率极高,极速维权落地:仅历时1个月完成立案、庭审、调解、结案全流程,快速实现离婚、抚养权、抚养费三重维权目标。
七、脱敏版完整民事调解书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2)苏1183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住辽宁省铁岭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许萍萍,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汉族,住江苏省句容市。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被告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2、请求判决婚生女儿C由原告抚养至独立生活,被告每月支付对应抚养费;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18年登记结婚,2019年生育婚生女儿C。婚后双方长期因家庭琐事争吵、矛盾不断,夫妻感情逐步破裂。原告曾于2020年12月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于2021年2月判决不准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始终处于分居状态,未共同生活、未修复感情,夫妻关系彻底名存实亡,已无和好可能,故再次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法院调解查明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调解协议具体内容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二、婚生女儿C由原告A抚养至独立生活,被告B自2022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女儿C独立生活止。
三、被告B依法享有对女儿C的探望权,具体探望时间、方式由双方自行友好协商,原告A予以积极配合。
四、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无其他财产争议。
五、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A负担(已预交)。
法律效力说明: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盖章,法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具备强制执行力,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审 判 员:吴静
法官助理:秦婧
书 记 员:甘甜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八、核心法律实务要点
(一)首次判不离后长期分居,二次起诉依法应当判离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未和好、持续分居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属于法定感情破裂情形,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大概率准予离婚,无需长期拖延。
(二)幼龄子女抚养权,优先遵循维持现有生活稳定原则
针对学龄前幼龄儿童,法院裁判核心原则为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生活环境稳定优先,子女长期跟随一方生活、形成固定照料模式的,法院一般不轻易变更抚养人,抚养权归长期照料方。
(三)异地分居离婚,生活陪伴优势大于户籍地域优势
夫妻异地生活的抚养权纠纷,法院重点审查子女实际生活、陪伴、教育环境,而非单纯户籍地、居住地,长期陪伴照料、稳定抚育的一方,具备绝对抚养权优势。
(四)抚养费标准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子女需求综合判定
抚养费数额可结合子女实际开支、当地消费水平、对方经济能力协商确定,一经司法文书确认,具备强制执行力,对方必须按期足额支付。
(五)无财产争议离婚案件,可极速调解结案
离婚案件无财产、债务争议,仅存在抚养权争议的,在律师专业协调、法院主持调解下,可大幅缩短办案周期,实现快速结案、权益快速落地。
九、律师专业深度点评
本案是句容市家事案件中二次起诉离婚、幼龄子女抚养权归女方、极速调解结案的经典胜诉案例,清晰体现了法院审理低龄儿童抚养权纠纷的核心裁判逻辑。很多当事人误以为首次判不离很难再次离婚、异地生活难以争夺抚养权,本案完美打破该认知误区。
本案的核心胜诉关键不在于庭审对抗,而在于律师团队精准把握家事审判核心规则:一是固化首次判不离后长期分居的事实,彻底坐实夫妻感情破裂,为二次判离提供扎实依据;二是牢牢抓住“四岁幼童、长期随母生活、生活环境稳定、母亲全程照料”的核心优势,论证变更抚养会损害子女身心健康,完全契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面对男方的抚养权争夺主张,律师团队通过事实梳理、法理说理,让法院充分认可女方的抚养优势,最终促成抚养权完全归女方的最优结果。同时成功敲定每月1500元的稳定抚养费标准,为孩子后续成长提供长期经济保障,既解决了婚姻问题,也彻底落实了子女抚养权益。
整体案件仅用时1个月极速办结,无任何财产纠纷、无任何遗留隐患,实现了快速离婚、稳拿抚养权、锁定抚养费的三重胜诉,是异地夫妻、幼龄子女、二次起诉离婚案件的完美维权范本。
十、当事人维权实操指引
1、首次起诉判不离,持续分居是二次判离关键:第一次离婚败诉后,务必保持分居状态、留存分居证据,杜绝和好共同生活,为二次起诉判离夯实基础。
2、低龄子女抚养权,守住陪伴优势就是胜诉关键:家中有幼龄孩子的离婚纠纷,务必持续亲自陪伴、照料子女,稳定孩子生活、教育环境,切勿轻易放弃陪伴权。
3、异地离婚无需焦虑,实际抚养优先于地域户籍:异地分居的抚养权争议,不用因对方户籍地优势焦虑,法院核心考量子女实际生活状态与抚养陪伴情况。
4、抚养权争议案件,优先选择专业调解结案:单一抚养权争议案件,通过律师专业调解,可快速结案、稳定权益,比判决更高效、更稳妥。
5、抚养费务必书面明确标准与周期:离婚时务必敲定抚养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周期,通过司法文书确认,保障子女长期稳定的经济权益。
十一、附:核心法律依据(节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长期分居无和好可能的,属于法定感情破裂情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生活环境稳定、长期由一方抚养的,优先维持现有抚养状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具备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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