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第一次起诉,男方获取4岁半女孩抚养权+公司股权
来源: 南京离婚律师
日期: 2020-07-29 11:22
访问量:
圣典婚姻家事普法
离婚案件中第一次起诉
男方争取4岁半女孩抚养权、公司股权
谈判技巧和律师代理策略
(标准案例示范 )
庄荣华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
(2020-5-11结案)
浦口区离婚案件
遭遇:
委托人系男方,在婚后因家庭矛盾、分居矛盾等夫妻矛盾导致感情破裂,离婚决心异常坚决但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当事人最终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庄荣华,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维权!!!
目标:
这一次彻底解决离婚问题(此次系第一次起诉离婚)
诉讼简要经过:
法院立案2020-4月13日---法院通知开庭、质证、调解---离婚时间:2020年5月11日
本案系首次起诉快速离婚
南京浦口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赵璐瑜法官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四岁半女孩孩子抚养权归我方,对方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
3、房屋利益、公司股权利益归我方所有,我方支付对方20万(分期)
4、双方离婚问题一次性全部了结
本案核心的争议焦点有两个:
第一、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第二、孩子抚养权归谁,抚养费如何计算?
第三、财产分割该如何计算?
本案重点问题
对方作为原告在庭前与我方沟通表示,婚后还贷、增值部分及其他财产希望要求45万左右补偿款
通过我方利用证据计算分析以及其他律师沟通谈判技巧
加之孩子抚养权应当归属我方等各种法定酌情因素
最终在开庭当日各方在法官和律师的共同沟通和努力下,全面达成一致
我方仅仅需要支付对方20万元,获取家中重要夫妻共同财产
孩子抚养权也延续由我方继续抚养,对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本案律师法律服务:
1、律师对本案原告起诉核心案情进行法律梳理
2、律师书写应诉思路和证据清单、法律风险控制意见书
3、律师与法院沟通律师法律服务意见
4、律师指导当事人开庭重点和庭审言辞
5、律师集中详细准备感情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相关律师意见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附裁判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0)苏0 1 1 1民初2 0 6 5号
原告:A,女,汉族,住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被告:B,男,汉族,住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A诉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20年5月11日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原告A和被告B双方自愿离婚。
二、婚生女C(2014年11月生)由被告B抚养。原告A自2020年6月起至C 18周岁止,每月15日前给付抚养费1000元。
三、关于C的探望:原告王文书每个月探视C 4次,每次1天(暂定为每周六下午5点接,每周日下午5点送至被告处),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由双方自行协商;暑假期间C随原告共同生活时间不少于1个月,寒假期间C随原告共同生活时间不少于1周。
四、被告于2020年6月30日前一次性补偿原告A 200000元,原告不再向被告主张此房屋的任何权益;原、被告双方共同设立的南京XX公司,原告持股10%,被告持股90%,原、被告双方确认原告所持的股份归被告所有,原告配合被告于2020年5月30日前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变更费用由被告承担;原、被告各自双方名下的其他财产、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双方各自所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A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 赵璐瑜
二O二O年五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 王爱媛
书记员 曹玮群
南京婚姻诉讼安全指导平台-庄荣华律师提示:
无路可退时,果断出击才可重回巅峰。
世界如此精彩,我们当然不能置身局外。
愿你向律师交付的重托,都得到获得回报。
婚姻自由,离婚自由。
你若想自由飞翔,找到强手给你赋能,就可以自己长出翅膀。
案后思考:
仔细聆听律师的分析,抓住律师分析的要点,整合自己能够掌握有限的资源,把自己的价值信息打包交付给律师,并依此获取回报!【戒除诚惶诚恐的不良心态】
在混乱中应当先建立信息的秩序,再建立自己内心的秩序。
冲突较多的时候,自己一定要明白哪些点自己该放弃,哪些点一定要抓住,自信和掌握就会慢慢建立。
【聪明人都知道什么都想要,却容易出现力量的分散,全力以赴对付一两点反而有奇效,收获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