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律师协会《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讲座笔记 最高人民法院 吴晓芳法官 时间: 2011 年 9 月 3 日,地点:南京金陵晶元大酒店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婚姻登记行政案件原告资格及判决方式有关问题的答复 2005年10月8日 法[2005]行他字第13号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婚姻关系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可否对婚姻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及对程序违法的婚姻登记行为能否判决撤销的请
南京离婚律师 分析提供: 大多数人只知道缘来之福,而不懂得缘去之福。天地间,自然万物为何如此美丽,因为天地万物都在循环。风水、日夜、四季,花草都在生生灭灭间循环。光知道缘来之福的人,那只是片刻的欢愉,时间久了,就成了一池死水。 1、离婚案件中
南京离婚律师 分享提供: 2005年5月12日到13日,省法院民一庭在徐州召开了苏北片婚姻家庭案件疑难问题法律适用研讨会。徐州、盐城、连云港、淮安、宿迁、南京、常州市中院民一庭庭长及部分基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及部分审判骨干、省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和审判长
南京离婚律师 分享提供: 第一、无效婚姻的认定。 婚姻法第十条确立了无效婚姻制度,对无效婚姻的认定应严格按照法定的情形予以确定。对因违反禁止结婚的疾病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应征求医学专家的意见后作出认定。对当事人虽以离婚诉至法院,但经过审理,发
南京离婚律师 分享指导: 南京作为江苏的省会,各个基层人民法院对于国家规定、司法解释是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但省内公布的指导性案例以及省高院、市中院出具的会谈纪要,也是适用于本地区重要的审理参考,据此,经过省高院的统计和分析,公布了十例具有社
南京离婚律师 分享指导 问:最高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已经于2003年12月26日公布,请您介绍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这一司法解释的背景和意义?? 答: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婚姻法的决定,修改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是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南京,办公面积达4000平米,经历20多年的发展圣典所已成为江苏地区百人以上大型综合性律所,是江苏本土化人数、规模最大的律所之一。 2012年,圣典所成功获得2013亚青会、2014青奥会法律服务供应商资格,并圆满地为南京举办两届国际赛事亚青会、青奥会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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