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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肖月 王加宏
抚养教育孩子的理念不同,导致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间一久竟然因此分居,最终闹到离婚的地步。近日,昆山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依法判决不准离婚。
2007年龚先生和孙小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同年11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两人相依扶持,家庭生活令人羡慕。2011年10月他们迎来了爱情的结晶——女儿小龚,却没想到小宝贝的出生竟成为离婚的导火索。原来,孩子出生后,双方父母在带孩子的问题上存在分歧,孙小姐的父母态度强势不肯退让,龚先生作为独生子觉得难以忍受。而初为人妻和人母的孙小姐也不妥善处理这些矛盾,致使矛盾越积越深,最终孙小姐负气回到娘家,夫妻从此便分居,直至闹到离婚局面。
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龚先生和孙小姐在婚后直至孩子出生前感情一直很好。2009年,孙小姐罹患侵蚀性葡萄胎,经历数十月的化疗方治愈。治疗期间龚先生一直对妻子悉心照顾,在病愈后,夫妻二人还一起去旅游散心。在孙小姐回娘家后,夫妻两人又曾重归于好。期间龚先生一直住在岳母家直至去上海进修,在进修期间每个周末也会回岳母家住。
法官认为,双方感情基础较好,离婚的原因在于双方父母抚养教育孩子的观点不同。庭审过程中,双方对于离婚一事都认为还有转圜的余地,再加上孩子年幼,只要能珍惜多年夫妻感情,正确处理家庭矛盾,进行有效沟通,充分认识并改正自身不足,双方和好还是有可能的。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做出不准离婚的判决。
法官提醒:现如今许多80、90后夫妻都是独生子女,在他们有了下一代之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们总是担心小夫妻不能照顾好自己的小宝贝,总想代劳,也总认为自己的方法最好最正确。殊不知这样的代劳会给未有过婚姻经验的小两口带来困扰。不妨放手,让他们自己去经历、去享受为人父母的喜与悲。两个人从相遇相知到相爱再到携手共度一生,需要相互包容,不仅仅是包容彼此的缺点更需要包容彼此的家庭。遇到矛盾多沟通,才能将婚姻维持地长远幸福!
作者单位:昆山市人民法院
附南京司法局新闻:
按照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两批联动要求,8月8日下午,市局王星旅巡视员到玄武区司法局调研指导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听取玄武区司法局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汇报,征求区局意见和建议,玄武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座谈会。王星旅指出,玄武区局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高、落实严,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丰富、方式方法创新,在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和凝聚力上起到很好的作用。对玄武区司法局下一阶段工作,王星旅提出具体要把握好的“四个导向”:一是把握好问题导向,自身问题逐项加以梳理。转换为全系统的共识,也要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明确解决问题的时间节点,提高实战能力。二是把握需求导向,围绕主题主线,按照上级机关具体部署,重点工作有所突破。三是把握机制导向,着重要解决机制陈旧问题,增强制度刚性,强化底线意识,上线联动,形成合力,共同破解难题。四是把握执行导向,强化执行力,落在实处,善作善为。
来源:市局机关党委 玄武区司法局
编校:沙济中 陈爱华(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