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锟斤拷锟斤拷师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

感情破裂

当前位置:南京离婚律师 > 诉讼离婚 > 感情破裂 >

婚生女儿不是亲生 男方痛心疾首讨赔偿

来源:   南京离婚律师 日期:   2014-11-17 10:49 访问量:  

南京离婚律师网-www.law510.com 司法案例宣传与法律知识教育

南京快速离婚权威案例精确指导-庄荣华律师讲解

南京
优势分割财产案例精确指导-庄荣华律师讲解

南京
子女抚养权威案例精确指导-庄荣华律师讲解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葛丹开 刘莉莎  
    
丹阳市的王强与张燕2005年年初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2005年年底两人在双方亲朋好友的见证下办了酒席,随后两人即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了。2006年1月新婚不久的张燕便产下了女儿王棠,为了让女儿顺利上户,王强与张燕在2006年年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虽然感觉到妻子怀孕产女确实是快了一点,但王强沉浸在新婚不久又喜得千金的双重喜悦之下,他来不及细细推算,满心欢喜的王强就这样当上了爸爸。随着女儿王棠慢慢长大,周围不停有亲朋好友看到王棠后开玩笑说:“这孩子像谁啊?一点也不像爸爸嘛!”都说女儿长相随爹,王强自己看着王棠也觉得这女孩一点都不像自己,再想到妻子张燕嫁给自己没多久就生了孩子,尽管两人刚认识不久就有过性行为,但”巧合”的让人回想起来觉得是被安排的。与张燕生活在一起的十多年,也有不少张燕婚前作风轻浮的风言风语传到王强耳里。
 
2014年年中,再也无法淡定的王强悄悄将女儿带到私营鉴定机构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如五雷轰顶,自己抚养、心疼了8年的宝贝女儿竟然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自己尽心维护的“幸福家庭”原来都是假象,悲痛、愤怒的王强最终艰难作出起诉离婚的决定,请求法院判决张燕支付因婚后生育女儿非亲生带来的精神损害赔偿。在法庭上,张燕作为被告对王强自行委托鉴定的结果矢口否认,为了弄清事实,法院通过摇号选择了权威鉴定机构进行再次鉴定,鉴定结果证实了王棠却非王强亲生。
 
面对铁一样的事实张燕无可争辩,但为了逃避赔偿,张燕话锋一转声称:其受孕的时间在两人登记结婚之前,属于恋爱期间,不存在婚内不忠、欺骗男方的事实。最终经审理,法院认为:张燕受孕时间虽不在二人办理婚姻登记之后,但两人已经按照农村习俗办理了结婚喜宴,并以夫妻名义同居一年,双方夫妻关系在亲戚朋友圈中早已得到认可,在此期间,女方受孕生育女儿却不是男方的骨肉,势必会使男方遭受精神打击。因此作出准予原、被告离婚,酌定女方向男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的判决。
 
 
 
 
   作者单位:丹阳市人民法院


南京婚姻律师附相关法律法规:
 

4月11日,市局副局长李华一行到栖霞区调研指导栖霞区普法品牌创建工作,参观了南京市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听取了区局对基地建设情况的介绍,详细了解“法韵仙林”这一普法品牌的创建情况、“青春飞扬 法治同行”大学生微创作大赛和第六届“仙林成才杯”模拟法庭两大普法活动的开展情况。
李华副局长指出,要切实发挥基地实际效果,努力开展好各项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希望普法基地不仅是南京普法品牌,今后要努力成为国家级普法的一个新品牌,使普法教育工作更具特色。她强调,目前栖霞区在普法品牌打造上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要运用微博、微信、网络、法治快车等新媒体信息化手段,全方位纵深入地发挥普法宣传的正向引导作用,进一步扩大普法品牌的知晓率、受惠率和满意率。

 

来源:栖霞区司法局

编校:孙飞

南京资深离婚律师庄荣华,擅长离婚房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案件处理,并有处理多起疑难复杂离婚案件的成功诉讼经验,成功代理多起军婚案件诉讼离婚案件,极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利益。
 
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离婚方面的问题不明白时,可以找资深离婚律师庄荣华律师进行免费咨询,他会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是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南京,办公面积达4000平米,经历20多年的发展圣典所已成为江苏地区百人以上大型综合性律所,是江苏本土化人数、规模最大的律所之一。 2012年,圣典所成功获得2013亚青会、2014青奥会法律服务供应商资格,并圆满地为南京举办两届国际赛事亚青会、青奥会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

圣典所将坚持以"服务、合作、创造价值"的发展理念,建立专业化法律服务团队,创新增值法律服务方式,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江苏精英律师网庄荣华 手机: 15250975289 律师信箱: 563118707 @q.com 法律QQ : 563118707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A栋6-7楼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    苏ICP备09090267号-7

本网站属公益性法律咨询及普法网站,如转裁的文章侵犯了你的权利,请告知本站,我们将立即删除

X
  • 获得更多方案
  • 预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