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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结婚2月分居9年后离婚

来源:   南京离婚律师 日期:   2014-08-07 22:02 访问量: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任中书  更新时间:2014-08-06 16:51:02  
    
你说我强婚,我说你骗婚,24岁年龄差的夫妻各执一词,闹上法庭,近日,东台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判决准予王女士和陈先生离婚。
 
王女士家住东台某乡镇,1980年出生的她于2005年3月认识了家住台城的陈先生,短短两天时间两人便领取了结婚证。王女士声称之所以如此快地领了证,是因为陈先生的强迫,婚后陈先生更是限制她的人身自由,且稍有不顺心便拳脚相对,她因为实在无法忍受便在领证2个月后逃回了娘家,此后两人便分居生活。
 
陈先生则是另一番说辞,他认为两人领证是双方基于感情才作出的决定,他并未强迫王女士。婚后两人感情尚可,但两个月后王女士突然拿了家里7千余元现金和部分黄金首饰离家出走再没回来,让其深受精神伤害,他一直希望王女士能回归家庭。若王女士执意离婚,则需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8万~10万元。
 
法庭审理查明,王女士和陈先生于2005年3月领取结婚证,但双方只共同生活至同年5月,王女士即离家出走,从此与陈先生分居,双方亦未生育子女。2007年夏天,王女士曾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此后双方仍未和好。
 
法庭审理认为,王女士所说被陈先生强迫的强婚和陈先生所说王女士卷款逃离家庭的骗婚均无证据证实。王女士和陈先生虽是合法婚姻关系,但共同生活时间短暂,分居长达8年以上,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作者单位:东台市人民法院

省法院司法新闻: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朱旻  更新时间:2014-06-23 10:16:13  
    
  “我感到欣慰的是,老百姓常以一颗真诚的心记着我,这使我感动、幸福、快乐!前几天,我上街买菜,问西红柿多少钱一斤,卖菜人把菜直接倒进我的车篮里,说,姜大姐,不要钱,你不认识我啦,你可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啊。我说怎回事,她说20年前,他们家要离婚,是我多次做工作,硬是让他们夫妻和好的。20年来一家人一直过得很好,儿子也上大学了。这么多年过去了,当事人还一直记得我,老百姓发自内心的朴素感情让我感动!”6月1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隆重召开“最美基层法官”颁奖大会。我省赣榆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姜霜菊等十名法官当选“最美基层法官”,姜霜菊代表当选法官发表感言。
  全国3000多个基层法院,15万名基层法官承担着90%左右案件审判任务。今年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和国内一些知名网站共同举办寻找“谁是最美基层法官”活动。
  作为江苏法院系统的推选代表,姜霜菊突出事迹在于,1984年以来,她三十年如一日扎根苏北地区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一直默默工作在基层民事审判一线,公平公正处理大量“家长里短”民事纠纷,探索并总结出“姜霜菊调解工作法”,成功审理各类案件7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件引发上访、申诉、投诉。近五年来,她审结各类案件3000余件,案件调撤率达到81%,上诉率仅为0.85%,90%以上的调解案件都是当事人自动履行。她用自己对审判工作的不懈努力和来自基层接地气的调解工作方法,在百姓心中刻画了一位可亲、可信、可敬的好法官形象。今年5月上旬,中组部、中宣部确定姜霜菊为“最美基层干部”先进典型;中旬,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法院开展向“最美基层干部”姜霜菊学习活动。
  面对荣誉,朴实的姜霜菊保持着一贯的谦虚低调。她在19日当选发言中深情说道:一名好法官,应该是百姓心中可亲可信的好法官。三十年职业生涯让我认识到,法官不是官,而是法的执行者,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和传递者,法官的职责,就是要把公平正义的结果和信念传递到需要帮助的每一位当事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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