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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调解协议纠纷】调解协议显失公平能否撤销?

来源:   南京离婚律师 日期:   2014-08-07 21:59 访问量: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倪栋威  更新时间:2014-08-06 16:58:57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然而,司法鉴定结论出来后,原告一方傻了,损失远远高于协商数额。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原告彭某与被告孙某、陆某此前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所签订的调解协议。
 
原告彭某现年64岁,家住启东市吕四港镇。2012年12月,被告孙某驾驶登记在陆某名下的小型客车在行驶过程中与彭某发生交通事故,彭某受伤。次年1月,启东市公安局认定孙某全责。
 
2013年2月,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该起事故医药费纠纷作出判决,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万元,孙某赔偿34万余元。同年6月,彭某家人与孙某、陆某在启东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达成协议,协议约定彭某放弃判决中34余元的权利,由孙某一次性补偿彭某31万余元,该起交通事故经济补偿纠纷就此了解。孙某当场履行该笔款项。
 
2个月后,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彭某为植物状态,综合评定为一级伤残,1人终身护理依赖。因后续费用远高预计,彭某家人以显失公平为由,将孙某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此前签订的调解协议。
 
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及女儿与两被告协商时,尚未经鉴定机构确认原告的伤情,虽知道会有后续损失的发生,但对原告最终评定为一级伤残及需终生护理、最终损失远超保险公司理赔款等显然未有预料,原告与两被告达成的“本起交通事故经济补偿纠纷就此了结”的协议系原告方依据错误的认知而作出的意思表示。就原告的损失而言,即使有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与商业险的理赔款,超出部分仍与双方在调解协议中协商的数额相距甚远,对原告来说明显有失公平。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据本案承办法官张艳介绍,虽然原、被告就原告的损失赔偿在启东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了协议,但该协议并非不可撤销,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符合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法定情形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本案即符合此类情形。
 
 
 
 
 
   作者单位:启东市人民法院

省法院司法新闻: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时永才  更新时间:2014-06-26 08:10:51  
    
  >>>编者按
  基层法官工作难,难在哪里?基层法官工作累,累在哪里?基层法官压力大,大在哪里?今年以来,省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深入基层一线,选取合适的样本,用解剖个案的实证方法对此进行了调研。调研报告有数据,有图表,有分析,也有创新实践的介绍,较完整真实地体现了所在地区基层法官的工作状况和基层法院的工作态势,为下一步的司法改革和法院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今天刊发的无锡中院院长时永才撰写的调研报告内容实在,分析到位。既有问题的提出,又有解决问题的办法,值得一读。
 
  基层法官们处于矛盾化解的第一线,承担着80%以上的一审案件,是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无锡地区有1个中级法院、9个基层法院、37个派出法庭。2013年受理各种案件117595件,审执结100329件,同比分别上升19.11%和7.52%,平均每人每年审结230多个案件,人案比全省最高。当“案多人少、职业尊荣缺失、职业保障不足、人才流失、司法干扰”这些负面信息扑面而来时,一线的法官们如何自处?又如何坚守?我很想知道他们心中真实的想法。以江苏法院开展的专项调研活动为基点,我在江阴法院民二庭调研时,又启动了针对全市基层法院、法官的系列调研活动,陆续听取了本院以及八个基层法院老中青近百名法官的心声。本意是想去给干警们加油鼓劲的,未曾想干警们给我来了好大一碗心灵鸡汤,令我感触颇深,受益良多。
  法官们怎么想:责任是坚守的最大理由
  调研时,我明确一个要求,一定要讲真话、讲实话和讲心里话,尤其是在当下司法环境相对比较恶劣的情况下,法官们到底在想些什么,我鼓励大家怎么想就怎么说。很高兴,座谈的氛围很好,法官们给出的答案更让我感动。
  回答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调研中,我听到最为激烈的比喻是将现阶段的法院比作地狱:“上了班不想下班,因为有做不完的事,下了班不想上班,因为想到一堆做不完的事在等着”;有的法官谈到对家人的愧疚,因为经常加班加点,误了与家人的团聚时光,因为收入和职级不高,在同学会上也会有那么一些难堪;年轻法官们更多的谈到理想与现实的落差,司法实践的琐碎和法官职业的如履薄冰远远超出他们的预期,手中本应闪耀着锋利光芒的法律利剑,却无法披荆斩棘……说这些的时候,法官们脸上的确有一些失落,但转瞬就被坚毅和执着所替代。被当事人笑称为娃娃脸法官的年轻同志为妥善办结一起案件感到满足,而大多数法官坚信,自己的职业连着心中那个至高无上的法治理想,即使在现实生活中必须不断地校正和调整,仍然值得坚守,愿意在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做一颗铺路石,用他们这代人的经历换来后人的不再经历。
  回答二:“法院是位白小姐,经过她的磨炼,一生受用”
  调研时,惠山法院有位法官将法院比作作家六六写的《白小姐》一文中那位对保姆素萍提出种种苛刻到极致要求的白小姐。一个寒夜,素萍都睡了,接到白小姐一个电话,电话里白小姐大发脾气,要素萍去把床上三个热水袋归位:“你挪动了一厘米,与我早上放置的位置不一样。”但素萍经历了七年这种魔鬼般的日子,不曾辞职,问及原因,她说,“白小姐有一句话让我坚持下来。她说,你要是从我这里毕了业,你一生都不愁饭碗。”她的这个提法获得了在场很多法官的认同,“收入不高门槛高,权利不大风险大”。法官须以审慎的态度履行职责,必须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能应付三教九流,可周旋于琐事难案之间,能快刀斩乱麻,可兼听百家之言……当法官们练就这一身本事,能从容应对时,能力和担当已如影相随。
  体会和感想:虽然我本人并不认同“地狱”的比喻,但不得不承认当下的法官确实在承受着高负荷、高强度的工作压力。2013年无锡法院在全省人案比最高的形势下,审限内结案率高达95.88%,司法透明度排在全国前十,能有这样的质效成绩,绝不是法官们深陷泥沼苦苦挣扎所能达到的,而是怀揣着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甚至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霸气和勇气在坚守。法官确实是辛苦的行业,尤其“心苦”,整天在矛盾和纠纷中打转,目睹利益面前人们放大的本性,如何把持住自己的内心,又如何传递正能量,真可谓是人生的磨练。令人欣慰的是,我们的法官志存高远,能正确认识磨练的意义,敢于承担,勇于挑战。
  法官们怎么做:方法总比困难多
  困难面前一味发扬老黄牛埋头苦干的精神并不是可持续发展的良方,调研发现,法官们不仅有苦干精神,更有巧干的智慧,在现有审判资源紧缺的窘况下,不断创新方法,挖掘潜力,彰显了实干精神和为民情怀。
  方法一:惠山法院诉讼引导本事半功倍
  调研中,在立案窗口工作近十年的惠山法院法官盛秋萍(1975年出生,1996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惠山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拿出了自制的诉讼引导本,她说,每当看到一大批当事人或律师在窗口排起长龙,再碰到个胡搅蛮缠的律师或难沟通的当事人的话,谁都不敢保证嘴角永远保持上翘的状态。为了站好迎接当事人的第一岗,在给当事人留下亲切温暖印象的同时,为后面审判庭室尽量打好基础,其自发设计了一本诉讼引导本,细化通用的诉讼须知,并尽可能表述得通俗易懂,特别针对那些如离婚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类型的没有代理律师的弱势群体,在平时工作中再配以具体的讲解释明,有时甚至针对特殊情况辅以摘抄,以便备忘。这种直观简明的方法受到来询当事人的好评,也受到了兄弟庭室的好评,起到事半功倍的功用。
  方法二:南长法院案卷整理法提高工作效率
  基层法院的案件量逐年攀升,总有很多未结案件在手周转,案卷数量很可观。同时由于办公条件限制,人均占用书柜面积不能满足办案需要,案卷无处摆放,全部堆叠在一个地方又不便查找。调研中,南长法院法官周群(1976年出生,1998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南长法院刑庭副庭长)介绍了他的案卷整理法,自购小书架,按照新收、已阅卷未开庭、已开庭、已判需补充材料、可归档等类别分别摆放卷宗材料。虽然方法上只是进行了小小的改进,但查找案卷材料变得更便捷,节省了法官宝贵时间,也更有条理。南长法院已在全院推广这一做法,为全院法官每人配置一张矮书桌,分门别类放置案卷材料。
  方法三:江阴法院滨江法庭审判团队工作法激发合力
  为有效解决基层法院普遍面临的人案矛盾突出、法官司法能力不足、法官培养模式不尽科学合理、人才流失等问题,江阴法院作为审判权运行改革全国试点,于2013年初正式启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N+N)”审判组合模式改革。通过一年多的摸索实践,积累了一定经验。调研中,龚理坚法官(1965年出生,1985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江阴法院滨江法庭副庭长)用一张图表向我说明了他们整个团队的工作流程(见图表)。
  龚法官自豪地告诉我,她带领的这个由老中青三代组成的七人团队,在思想上形成了一盘棋、谁也不能少的凝聚力,在工作中取长补短,查漏补缺,层层递进,环环相扣,今年半年不到,整个团队已审结302件案件,大大发挥了1+1﹥2的团队合力。
  方法四:无锡中院劳动庭“快乐工作法”缓压力提质效
  近几年来,无锡中院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劳动庭法官月人均未结数保持在30-40件左右,年人均结案位列全院第一。调研时,顾妍法官(1980年出生,2002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无锡中院劳动庭副庭长)告诉我,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和长期高负荷的办案压力,她们自创了一种“快乐工作法”用来缓解工作压力,提高工作质效,凝聚队伍合力。一是根据庭工作重点及劳动审判规律,确定各时期心态主题,引导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她们在收案高峰期或半年度、年底结案期,确定“案件是要清理的,工作是要努力的,开心还是重要的”、“四时明法、万物成理、慎行以正、公信为民”等主题词,自我激励,提高办案激情,暂缓行政性事务,集中力量清结案件。二是加强人性化关怀,关注干警在生活、学习、娱乐等方面的细节,如赠送“生日cake”、提供“三八节rest”、分享“自制烘焙”等,营造大家庭氛围,让干警主人翁感倍增。在这种愉悦的气氛下,2013年全庭审结案件352件,人均结案88件,同比均上升8.64%,平均审限56.97天,审判效率进一步提高。
  方法五:惠山法院“出差信息”专栏减少内部资源浪费
  随着案件数的大幅增长,需要赴外地出差的案件越来越多,出差工作面广量大,但由于庭室之间沟通不及时,常常出现同一地区多人出差或同一地区重复出差现象,这种资源浪费在案多人少的困境下显得更为触目惊心。调研中,惠山法院法官陈伟东(1969年出生,1988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惠山法院副院长)就介绍了他们法院的解决之道:由行政装备科在法院局域网上单独开辟“出差信息”专栏,明确各庭室内勤第一时间公布出差信息,以便全院干警及时了解出差动态,形成“全院一盘棋”的合作态势,有效节约审判资源。
  方法六:锡山法院安镇法庭潘洪峰谈心六法拉近群众距离
  锡山法院法官潘洪峰(1978年出生,2000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锡山法院安镇法庭庭长)自2011年8月设立了江苏省首个以法官姓名命名的社区工作室——潘洪峰法官谈心调解工作室,在调研中,他介绍了这几年工作室中摸索总结出的“谈心六法”,即通过谈法、谈理、谈情有针对性地将谈心方法归为“释法谈、沟通谈、纳谏谈、警告谈、督促谈和安抚谈”六类,针对不同的矛盾纠纷形式与工作需要综合运用这六种谈心方法,把法律给群众讲明白,把道理给百姓说清楚。同时,类化群众需求,确立“七个必谈”原则,当事人对法院裁判不满的必谈,百姓提出需求的必谈,定期征求意见的必谈,涉老、少、妇纠纷的必谈,达成调解后反复的必谈,发现群体性隐患的必谈,受害人需安抚的必谈。截至今年4月,法官谈心工作室共接待来访群众207人,开展谈心、调解活动231次,化解各类纠纷109起。国家、省、市媒体进行了专项报道。
  方法七:无锡中院研究室周耀明干一行专一行不断总结案例组编经验
  调研中,我也深切地感受到了法官对自己工作的执着和坚持。无锡中院法官周耀明(1958年出生,1985进入法院工作,现任无锡中院研究室审判员),自1996年开始负责两级法院的案例组织编报工作,至今已有十八个年头,为无锡案例工作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立下了汗马功劳。周法官将自己这么多年的经验体会,总结为“三个一”、“三个先”、“三个甘愿”:“三个一”就是“营造一个浓郁的学习研究编报案例的氛围,培养一支编报案例的骨干队伍,形成一套编报案例的工作机制”;“三个先”就是要别人有兴趣自己先要有兴趣,要指导别人写案例自己先要做个明白人,要帮别人出成果自己先要出成果;“三个甘愿”就是“甘愿当绿叶、甘愿做人梯、甘愿受寂寞”。
  体会和感想:细微之处见精神,无论是案卷整理摆放,还是诉讼引导本,都不是什么高大上的壮举,但在这些法官身上,让人看到了一种理想,一种信念,一种精神,一种力量,那就是他们以自己的行动从不同角度诠释了人民法官的主旨所在,那就是为民。法官为民,要体现在高效上,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在法院工作中,必须恪守公正与效率的基本要求,在公正的基础上,提高办案效率,不容司法活动拖沓冗长,不允许诉讼过程旷日持久;法官为民,要方便群众诉讼,有着“宁可自己多出力不让百姓多跑腿”的干劲,努力让当事人享受到司法的便利;法官为民,要走群众路线,在履行审判职能中,要关注民意,倾听民声。如果每一个法官都能意识到自己代表了法院,代表了法律,对周边的人形成正能量,那么这股能量会通过传播越来越大,最终影响甚至改变这个社会。
  法官们需要什么:精神需求比物质需求更重要
  调研中,滨湖法院的书记员小周这么定义工作的幸福指数,他认为有两个标准,一是工作能让人有时间有条件享受生活,二是工作能够带来成就感和满足感,如果两个条件不能完全齐备,需要加班加点,牺牲业余时间去完成工作任务,那么起码要从工作中体会到成就感和满足感。他的想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座谈时,除了收入、职级待遇等,法官们反映最为突出的就是职业尊崇感问题,他们认为法官是一种特殊的职业群体,其特殊之处在于法官被誉为司法公正的守护神、社会正义的化身,无论多么完善和公正的法律最终是要依赖法官这个特殊的职业群体来实现,在法治社会中,法官应当得到较常人更大的尊重。当然,作为奋斗在一线的法官,他们对于尊崇感还有更具体的表达,例如工作量能适度一些,起码在工作之余能够有充电和调整的空间;例如考核指标更人性化一些,尤其上级法院在发改案件时能够多给予信任和理解;例如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指导更统一、及时一些,减少多头管理的不一致,甚至有法官更直接地提出希望多一些像今天这样与我面对面坐在一起沟通交流的机会。
  体会和感想:如果说司法审判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法官就是这最后一道防线的“守门人”,倘若能让他“头顶是灿烂的星空,心中是崇高的道德法则”,正义的防线将更加巩固,因此要特别关注新时代人民法官的价值选择。要吸引优秀的法律人才选择法院并留在法院工作,除了依靠提供一份稳定的收入和福利保障外,很重要的一点还在于让法律人才在法院工作中能够获得精神的寄托和归属感。但是在中国,法官并非高收入者,估计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也不可能成为社会中的高收入者,必须要考虑通过其他途径来实现,这也是我们下一阶段所要思考的问题。
 
 
   作者单位: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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