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薛剑锋 更新时间:2014-07-15 17:06:27
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婚姻中却矛盾不断、忍气吞声,女子最终忍无可忍诉至法院请求离婚。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离婚纠纷案件。
蔡某与豆某是安徽同乡,双方父母都很熟悉。蔡某六年前就来昆山打工,经过几年努力已经在昆山有了自己的房子,眼看蔡某也年近三十了,但还一直单身。豆某的父母看蔡某在昆山有房,大家又是邻村,就有意撮合二人。豆某一直觉得蔡某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推脱了几次还是拗不过父母。豆某虽不情不愿但也无可奈何。去年二人在老家举办了婚礼,随后豆某就随蔡某来到昆山打工居住。由于二人接触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在生活中小打小闹不断。更令豆某觉得委屈的是,蔡某父母跟他们小夫妻俩一起居住,蔡某父母始终觉得是豆某看重了他们家的房子才嫁给蔡某的,故在家中对豆某动辄呼来喝去。装满了一肚子委屈的豆某忍无可忍,只得跑来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本想通过调解劝二人和好,但是豆某认为二人根本无夫妻感情可言,坚持要离婚。蔡某认为二人的确缺乏了解,也同意离婚。倒是豆某父母此时又哭又闹,劝女儿想开。豆某这次坚持自己的意见,执意离婚。最终经过法院调解,蔡、豆二人结束了这段婚姻。
法官提醒:我国古代社会婚姻制度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制度不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酿成了不少爱情悲剧。在现代社会,年轻人都有自己的思想,追求自己的自由,在婚姻选择上更是如此。广大未婚青年的父母们切不可为一己之意而不考虑子女的感受,这样有可能牺牲的就是他们的婚姻幸福。
作者单位:昆山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