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两口贷款买车后,丈夫因多方欠债干脆跑路,银行无奈诉至法院。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揭开了一个让人既气愤又感动的故事。 2010年3月,小陈和妻子小王打算买一辆私家车,考虑到手头上不是很宽裕,便通过银行贷款借了7.4万元,并将所购汽车向银行作了抵押担保。小夫妻俩欢欢喜喜买了车,过上了有车一族的生活。谁料小陈在外面欠了很多钱,还不了债便把汽车拿出去抵债,还把妻子和10岁的儿子留在家里,自己跑出去躲债,至今下落不明。车贷未按期归还,银行在催讨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小陈和小王告上法庭。 收到法院的传票和诉状,小王主动来到法院,向法官说明了情况,表示自己愿意还款,还带着自己东拼西凑的5万元,说要先还给银行。经承办法官了解,小王每月虽有4000块左右的工资,但还要独立抚养儿子,实在拿不出什么钱,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存在较大的困难。法官马上与银行的代理律师联系,做银行方面的工作,希望通过协商,给予小王一定的时间,并减免部分滞纳金和律师费。小王的实际情况和诚信、主动的还款态度,不仅感动了法官,也感动了银行及其代理律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小王当场归还原告5万元,银行同意免掉1万多元的滞纳金并给予5个月的期限还清余款,同时减免了部分律师费。 法官提醒:贷款消费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综合考虑,贷款后应按时还贷,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否则不仅要承担高额的利息、滞纳金、律师费等,而且还会对日后的贷款消费造成不良影响。法律之外,作为一个家庭的丈夫,应该有担当,承担起支撑家庭的责任,不应在暂时出现困难时选择逃避。 |
作者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本文来源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由南京离婚律师网www.law510.com分享提供,供广大当事人普法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