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李婉与王刚夫妻二人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协商一致。本着好聚好散的原则,二人离婚时倒也平平静静,随后,二人均再婚,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了。2012年2月,李婉突然接到王刚的电话,就是这个电话,在已经和平离婚的二人之间引发了一场官司。 原来,那日王刚打电话来不为别事,只因二人的儿子王山要结婚了。王刚想这儿子结婚做父母的总得表示一下,正好二人结婚也没新房,爷俩一合计便打算买套房子。这时王刚就想到了李婉,虽然他们夫妻离婚了,但李婉毕竟是王山的母亲儿子结婚买房她怎么的也得出点力。于是王刚给李婉打了那个电话,电话里李婉知道儿子要结婚了十分的高兴,也同意出一笔钱给儿子买房,但是自己现在手头确实没钱。王刚听到李婉愿意出这个钱也就放心了,于是两人约了一个地点,王刚让李婉给自己打个条子,就说是李婉借了王刚5万元钱,于是李婉便写了借条签了字交给了王刚。 2013年4月,王刚起诉到法院,要求李婉偿还自己5万元,并且拿出了借条原件。李婉则称,自己根本没收到过王刚一分钱,又哪来的还债一说,坚决不还。法院审理认为,李婉当初打欠条是其愿意支付钱款的真实意思表示,虽然没有借款事实,但借条并非只能发生在借贷行为。本案中借条是李婉愿意支付5万元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其作出的书面承诺,据此,李婉应向王刚支付相应钱款。最终,在法院调解下,李婉同意分批偿还王刚5万元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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