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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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离婚纠纷-男方成功获取7岁男孩抚养权、追回婚内抚养费2500

来源:   南京离婚律师 日期:   2026-09-11 08:00 访问量:  

原创作者:庄荣华律师团队|极简家事普法
审理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0)苏0111民初号
结案时间:2021年02月24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5日
案件类型:民事一审|离婚纠纷|子女抚养权争议|婚内抚养费追偿|夫妻房产多分|财产分割纠纷
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承办法官:张茗
法官助理:徐昕
书记员:文茜
承办律师:庄荣华
办案律所: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部
办案周期:2020年立案 — 2021年02月24日一审终审结案

一、完整案情简介

本案是南京市浦口区法院复杂离婚胜诉标杆案例,系第三次起诉离婚的疑难家事案件,同时攻克抚养权争夺、婚内抚养费追偿、房产多分、对方家暴抗辩、债务抗辩多重争议难点,最终为男方当事人实现离婚、夺子、追费、多分房产的全方位胜诉成果。
男女双方婚后长期因家庭琐事、相处模式、经济抚养问题频发矛盾,夫妻感情持续恶化,早已无沟通、无往来、无和好可能。双方此前经历两次离婚诉讼、一次婚内抚养费诉讼,法院均未判决离婚,婚姻关系长期处于僵持状态。女方长期离家,未尽抚养义务,孩子一直由男方及男方母亲长期贴身照顾、全程抚养。
本次第三次起诉离婚过程中,女方当庭多项抗辩、恶意争议:主张男方存在家暴行为、索要离婚损害赔偿;争夺7岁男孩抚养权;主张唯一住房平均分割、拒绝男方多分;虚构夫妻共同债务,试图侵占男方财产权益。
为彻底终结破碎婚姻、保住孩子抚养权、追回拖欠抚养费用、争取房产多分权益,男方全权委托庄荣华律师团队代理本案,精准应对对方全部抗辩,全面举证、深度抗辩,最终实现全案核心诉求全部获法院支持。

二、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1、双方多次诉讼、长期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是否足以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依法准予离婚;
2、7岁婚生子抚养权归属认定,结合长期抚养现状、双方抚养能力、家庭照料条件,抚养权应当判归哪一方;
3、女方长期离家未尽抚养义务,是否应当补齐婚姻存续期间拖欠的婚内抚养费;
4、案涉夫妻共同房产存在男方父母大额出资,是否可以突破平均分割原则,支持男方多分财产;
5、女方主张男方家暴、索要五万元离婚损害赔偿的诉求是否成立;
6、女方主张的大额夫妻共同债务是否真实有效、能否在本案中予以分担;
7、车辆、公积金等其余夫妻共同财产如何依法合理分割。

三、本案办案核心难点

1、案件诉讼基数大、历史纠纷复杂:本案系第三次起诉离婚,此前已有两次离婚诉讼、一次婚内抚养费诉讼记录,双方矛盾积怨极深,争议点多、对抗性极强,案件审理难度远超普通离婚案件。
2、对方家暴抗辩干扰抚养权认定:女方当庭提交受伤证据,主张男方存在家暴行为、婚姻破裂由男方过错导致,试图否定男方抚养优势、索要高额损害赔偿,极大干扰抚养权及财产分割裁判走向。
3、唯一住房分割争议激烈:案涉房产为夫妻唯一住房、价值三百余万,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女方坚决要求平均分割,拒绝男方多分,财产争议标的巨大。
4、对方虚构债务试图侵占财产:女方当庭主张大额装修、购车夫妻共同债务,意图通过债务分担稀释夫妻共同财产,加重男方负担。
5、婚内抚养费举证、定标难度高:婚内抚养费不同于离婚后抚养费,需要结合既往生效判决标准、实际抚养支出、对方收入情况综合认定,举证及说服法官采信难度极大。

四、律师办案策略与庭审核心抗辩观点

庄荣华律师团队针对本案多争议、高对抗、历史纠纷复杂的特点,制定固定抚养事实、否定家暴过错、锁定父母出资、追偿婚内抚养费、驳回虚假债务的全方位应诉方案,逐项击破对方抗辩理由,全面争取当事人合法权益。
1、固定长期稳定抚养事实,夯实抚养权归属核心优势
律师全面梳理提交孩子长期生活、学习、照料完整证据:女方长期离家、未尽抚养责任,孩子自女方离家后,全程由男方及男方母亲贴身照顾、陪伴成长,生活、教育、医疗全部由男方负责。结合孩子已适应现有生活环境、年龄较小不宜变更抚养环境的司法原则,充分论证男方具备绝对抚养优势,应当优先获得抚养权。同时举证女方有抚养能力却长期拒不履行抚养义务,依法应当优先由我方抚养。
2、精准否定家暴过错抗辩,驳回对方损害赔偿诉求
针对女方提交的受伤证据、主张家暴及离婚损害赔偿的诉求,律师当庭精准抗辩:女方伤情系家庭多方冲突导致,并非男方单方家暴过错,无直接证据证明男方存在法定家暴情形,不符合离婚损害赔偿法定条件,对方五万元赔偿诉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最终被法院完整采纳、全部驳回。
3、锁定父母大额出资事实,成功争取房产多分权益
针对对方主张房产平均分割的抗辩,律师完整提交男方母亲大额首付出资的银行流水、付款凭证等核心证据,证明案涉房产男方亲属贡献极大,结合男方直接抚养子女、承担家庭主要责任的事实,依据家事审判照顾子女、照顾贡献方的裁判原则,全力争取男方多分财产,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多分10万元房产权益。
4、依托生效判决标准,成功追偿婚内抚养费
律师结合本案此前婚内抚养费生效判决确定的支付标准,结合女方长期离家、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男方独自垫付全部育儿开支的事实,明确婚内父母抚养义务不可免除,即便未离婚,一方拒不抚养也应当支付抚养费,最终成功说服法院判令女方补齐婚内抚养费25000元。
5、严格质证虚假债务,驳回对方债务分担主张
针对女方虚构的装修、购车大额夫妻共同债务,律师逐项质证证据三性,明确对方无有效证据证明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彻底否定对方债务主张,避免男方无端承担巨额虚假债务。
6、逐项厘清各类财产,实现公平合理分割
针对车辆、公积金等其余共同财产,律师精准梳理财产明细、价值、归属,配合法院居中调解裁判,达成车辆归男方所有、公积金折抵结算的最优分割方案,最大化保障当事人财产权益。

五、完整诉讼经过

1、2013年男女双方登记结婚,2014年生育婚生子,婚后双方长期频发家庭矛盾;
2、2017年12月女方离家,自此长期不参与家庭生活、不履行子女抚养义务;
3、2018年双方先后两次起诉离婚、同时提起婚内抚养费诉讼,法院均未判离,仅判决女方支付部分抚养费;
4、两次判不离后,双方关系无任何改善,持续分居、互不往来、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婚姻彻底名存实亡;
5、2020年男方第三次委托庄荣华律师起诉离婚,全面主张离婚、抚养权、婚内抚养费、房产多分、财产合理分割;
6、庭审中女方抗辩家暴、争夺抚养权、主张均分房产、虚构夫妻债务、拒付婚内抚养费,双方争议极大;
7、律师全程举证、质证、法理抗辩,逐项击破对方全部诉求,完整呈现我方抚养优势、财产贡献;
8、浦口区法院全面采纳我方代理意见,2021年2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我方全部核心诉求胜诉。

六、最终胜诉核心结果

本案核心胜诉成果:第三次起诉离婚一审判离,抚养权、婚内抚养费、房产多分、财产分割全方位胜诉
1、依法判决离婚:彻底解除双方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终结多年婚姻纠纷;
2、成功保住7岁男孩抚养权:婚生子由男方直接抚养,女方每月固定支付抚养费25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
3、追回婚内抚养费25000元:法院判令女方补齐2019年2月至2021年2月婚姻存续期间拖欠的全部抚养费;
4、房产归属+多分财产:案涉唯一房产判归男方所有,剩余贷款由男方偿还,结合男方父母出资贡献,成功为男方多分10万元房产份额;
5、车辆、公积金合理分割:车辆归男方所有,公积金相互折抵结算,整体财产分割对我方有利;
6、全部驳回对方恶意诉求:驳回女方家暴损害赔偿、虚假夫妻债务分担、争夺抚养权等全部抗辩主张;
7、诉讼费用合理分担:案件受理费双方各半承担,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七、脱敏版完整民事判决书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0)苏0111民初号
原告:A,男,汉族,住南京市浦口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女,汉族,住南京市浦口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XXX,江苏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因原告A申请,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A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被告B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A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婚生子C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
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被告支付2019年2月至今婚内抚养费30000元;
5、被告支付子女择校费25000元;
6、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B辩称:
1、同意离婚;
2、主张婚生子抚养权,无需原告支付抚养费;
3、同意依法分割财产、承担债务;
4、主张原告存在家暴过错,要求原告赔偿50000元;
5、仅同意按每月1000元标准支付截至2020年5月的抚养费,后续不同意支付。
法院审理查明:
原、被告2013年登记结婚,2014年生育婚生子C。婚后双方长期矛盾不断,2017年12月被告离家分居。2018年双方互相起诉离婚、子女抚养费,本院两次判决不准予离婚,仅判决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两次判不离后,双方关系无任何改善,长期分居、互不履行夫妻及抚养义务,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子女抚养方面:婚生子自被告离家后,长期跟随原告及原告母亲生活、就学,生活环境稳定。原告年收入显著高于被告,具备更优抚养条件。
财产方面:案涉浦口区131.04㎡房产为双方共同共有,现价值310万元,剩余贷款60万元,房产首付大部分由原告母亲出资。双方另有小型轿车、各自住房公积金等共同财产。
债务方面:被告主张的大额装修、购车债务,无充分证据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本院认为:
双方多次诉讼、长期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均同意离婚,本院依法准予双方离婚。
关于抚养权:婚生子长期随原告及原告母亲生活,生活、学习环境稳定,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轻易改变生活环境的原则出发,婚生子由原告抚养为宜。结合双方经济收入、本地生活标准、子女实际开支,酌定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
关于婚内抚养费: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均负有法定抚养义务。被告长期离家未履行抚养义务,原告独自垫付全部子女抚养费用,被告应当予以补足。结合生效判决确定的标准,判令被告支付2019年2月至2021年2月婚内抚养费共计25000元。
关于房产分割:案涉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考虑子女随原告生活、原告母亲大额首付出资贡献,本着照顾子女、照顾财产贡献方原则,房产判归原告所有,剩余贷款由原告偿还,由原告向被告支付合理折价补偿,酌情支持原告多分财产权益。
关于损害赔偿:被告举证不足以证明原告存在单方家暴过错及法定赔偿情形,其5万元损害赔偿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被告主张的债务无充分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予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其余财产:车辆、公积金按照双方一致意见及法律规定依法分割、相互折抵。
最终判决:
一、准许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婚生子C由原告A抚养,被告B自2021年3月起每月15日前支付抚养费2500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三、被告B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A婚内抚养费25000元;
四、浦口区案涉房产归原告A所有,剩余贷款由A负责偿还;原告A支付被告B房产折价补偿款1200000元,被告配合办理过户;
五、案涉小汽车归原告A所有,原告支付被告折价款50000元;
六、被告B支付原告A公积金折价款70000元;
七、驳回原告A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1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805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审 判 员:张茗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徐昕
书 记 员:文茜

八、核心法律实务要点

(一)多次起诉离婚+长期分居,可直接认定感情破裂

夫妻双方多次诉讼离婚、法院两次判不离后仍无任何和好迹象,长期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属于法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情形,再次起诉法院应当依法判决离婚。

(二)婚内抚养费可依法追偿,不以离婚为前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恒定不变。一方长期离家、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独自承担全部育儿开支的,可依法起诉追偿婚内拖欠抚养费,法院应当支持。

(三)抚养权裁判核心:稳定生活环境+实际抚养现状

离婚抚养权纠纷中,法院优先考量长期实际抚养状态、生活环境稳定性。孩子长期跟随一方生活、由一方亲属协助照料的,即便对方收入相当,也会优先判归实际抚养方。

(四)父母出资可作为多分夫妻共同房产的法定依据

夫妻共同房产存在一方父母大额首付、出资贡献的,结合直接抚养子女、家庭付出更多的事实,法院可突破平均分割原则,酌情判决贡献方、抚养方多分房产份额。

(五)家暴损害赔偿需充分举证,单方伤情不构成法定家暴

仅有伤情证据,无法证明系对方单方家暴、持续性暴力过错的,不满足离婚损害赔偿法定条件,法院依法不予支持过错赔偿诉求。

(六)虚构、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诉讼中,一方单方主张的借款、债务,无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一律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无需共同分担。

九、律师专业深度点评

本案是浦口区法院极具参考价值的多次起诉离婚、婚内抚养费追偿、房产多分、抚养权胜诉综合性疑难家事案例,完整展现了复杂离婚案件的全套胜诉办案逻辑。本案最大的难点在于案件历史纠纷多、双方对抗极强,对方手握伤情证据、争夺抚养权、恶意虚构债务、坚决均分房产,看似我方处于多方被动局面。
庄荣华律师团队精准抓住本案核心胜诉关键点:锁定长期实际抚养事实、夯实父母房产出资贡献、依法否定家暴过错、精准适用婚内抚养费裁判规则。通过大量、完整的佐证材料,向法庭完整呈现我方长期育儿付出、家庭贡献、财产出资优势,同时逐项攻破对方全部抗辩理由,将对方的优势抗辩逐一化解。
本案明确了家事审判的重要裁判规则:离婚案件并非简单平分财产、平分权益,法院会充分考量家庭贡献、子女抚养、出资情况、过错程度,对付出更多、贡献更大、长期抚养子女的一方予以倾斜性保护。普通当事人自行诉讼极易忽略多分财产、追偿婚内抚养费的诉讼思路,最终导致权益受损。
同时本案再次印证:复杂离婚案件、多次诉讼僵局案件,委托专业家事律师介入,通过精准举证、专业抗辩、策略性诉讼,完全可以逆转被动局面,实现离婚、夺子、追费、多分财产的全方位胜诉。

十、当事人维权实操指引

1、长期分居、对方拒不抚养孩子的,无需等待离婚,可单独起诉婚内抚养费,提前固定对方未尽抚养义务的事实与生效判决;
2、多次起诉判不离的婚姻,切勿消极等待,持续固定分居、无沟通、无和好可能的证据,再次起诉大概率判离;
3、争夺抚养权核心在于固定长期实际抚养证据:生活记录、教育支出、医疗票据、老人协助照料证明等,是夺子关键;
4、婚前、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务必留存完整转账、付款、备注凭证,是离婚多分房产的核心依据;
5、遭遇对方家暴抗辩、虚构债务、索要过错赔偿的,务必专业质证、精准抗辩,避免无端承担赔偿、分担虚假债务;
6、复杂离婚、多争议点离婚案件,务必委托专业家事律师全程把控,全面争取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多分等全部合法权益。

十一、附:核心法律依据(节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有权主张抚养费,垫付一方可依法追偿。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家庭贡献较大、出资较多的一方,可依法予以多分。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优先考虑长期跟随生活、抚养条件更优的一方;婚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应当补足拖欠的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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