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庄荣华律师团队|极简家事普法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23年06月
结案时间:2023年07月11日(一审调解结案)
办案时长:一个月高效办结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首次起诉离婚|子女抚养权争议|抚养费、探视权约定|夫妻财产债务分割
结案方式:法院主持诉前调解,民事调解书一审终审生效
承办法官:建邺区人民法院 周庆怡法官
书记员:韩孟宜
承办律师:庄荣华、许萍萍(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办案律所: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部
审理程序:一审简易程序、庭前调解、全程高效化解纠纷
一、完整案情简介
本案是南京建邺区法院首次起诉离婚、庭前高效调解、成功锁定子女抚养权与固定抚养费的优质家事胜诉案例,全程无需开庭审理,通过律师专业筹备、法院居中调解,在短时间内一次性解决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全部争议。
我方委托人系女方,原、被告婚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双方因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标准、探视方式以及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存在明显分歧,无法自行协商协议离婚,男方先行起诉离婚。女方为保障自身及婚生女合法权益,全权委托庄荣华律师团队代理本案,争取最优抚养及财产权益。
接受委托后,庄荣华律师团队第一时间梳理全案事实、固定抚养优势证据、撰写案件情况说明及调查取证申请书,全面完善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为庭前调解奠定扎实基础。法院收到我方全套材料后,组织双方开展庭前专项调解。
在法官主持、律师全程沟通协调下,经过1个多小时集中深度磋商,双方彻底化解全部争议。最终女方在对方起诉、首次离婚诉讼中,顺利达成离婚结果,稳稳取得婚生女抚养权、每月固定3000元抚养费,同时完成财产、债务一次性切割清零,无任何遗留纠纷,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高度满意。
二、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1、双方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是否符合调解离婚条件;
2、婚生女抚养权归属如何认定,何种抚养方案最贴合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
3、子女抚养费标准、支付周期、支付方式如何合法确定;
4、子女探视权行使频次、具体时段、协商规则如何合理约定;
5、夫妻共同财产、婚内债务如何分割处置,实现一次性了结无后续纠葛。
三、本案办案核心难点
1、抚养权、抚养费争议是核心对立点:双方对孩子抚养、费用标准存在明显分歧,是导致无法协议离婚的关键,需要律师通过法理与情理双重突破。
2、首次起诉存在不确定性风险:离婚首次诉讼,若双方争议僵持,极易进入开庭审理、拉长诉讼周期,甚至存在首次不判离的风险。
3、财产细节零散,易产生后续纠纷:双方存在部分财产争议,若调解约定模糊,极易引发后续离婚后财产纠纷。
4、探视权需要明确细化,避免日后纠缠:探视时间、频次不明确,极易成为离婚后双方持续矛盾的导火索,需要在调解中精准落地。
四、律师办案策略与庭审核心胜诉思路
庄荣华律师团队针对本案首次起诉、子女抚养争议突出、财产零散争议、追求高效结案的案件特点,制定「证据前置完善、书面材料铺垫、庭前精准调解、权责细化锁定、纠纷一次性清零」的办案方案,实现高效、优质胜诉。
1、全面梳理案情,前置完善案件材料体系
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对婚姻存续、子女抚养现状、财产债务细节进行全面法律梳理,出具完整应诉思路、证据清单及法律风险意见书,提前预判案件争议焦点与风险点,精准把控办案方向。
2、专项撰写情况说明与调查申请,强化我方优势
团队结合女方长期照顾子女、更适宜抚养孩子的客观事实,专项撰写案件情况说明及调查取证申请书,完整固定女方抚养优势、子女生活现状等核心事实,为法院调解裁判提供充分参考依据,大幅提升我方协商话语权。
3、指导当事人庭审及调解话术,精准应对沟通
律师全程指导当事人调解重点、沟通逻辑、庭审核心言辞,明确哪些事实重点陈述、哪些争议灵活协商,让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稳定发挥、精准表达诉求,牢牢掌握谈判主动权。
4、依托法院庭前调解机制,高效化解全部矛盾
充分利用建邺法院庭前调解优势,在正式开庭前集中化解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财产债务全部争议,避免冗长庭审流程,实现一个小时快速破局,彻底打消双方对立僵持局面。
5、细化调解条款,全方位杜绝后续纠纷
在协商过程中,精准敲定抚养费金额、支付时间、探视频次与时段、财产债务一次性了结条款,所有细节全部落实至法院调解书,做到权责清晰、约定明确,彻底阻断后续衍生纠纷。
五、完整诉讼经过
1、原、被告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争议无法协议离婚,男方向建邺区法院起诉离婚;
2、女方委托庄荣华律师团队全权代理应诉,律师快速梳理案情、固定证据、撰写专项法律文书;
3、法院采纳我方书面材料,组织双方开展庭前集中调解;
4、经法官、律师全程协调,1个多小时深度磋商,双方逐项达成离婚、抚养、抚养费、探视、财产债务全部共识;
5、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签字生效,2023年7月11日全案圆满高效结案。
六、最终胜诉核心结果
本案核心胜诉成果:对方起诉我方应诉完胜!首次起诉快速离婚+女方取得婚生女抚养权+每月3000元稳定抚养费+规范探视权+财产债务一次性清零
1、顺利解除婚姻关系:首次起诉即成功调解离婚,无需二次起诉、无需开庭对抗,高效解除破碎婚姻关系。
2、稳稳取得婚生女抚养权:婚生女由我方女方直接抚养,牢牢掌握子女日常照料、教育、生活主导权。
3、固定每月3000元抚养费至成年:男方自2023年7月起,每月月底前按时支付抚养费3000元,持续支付至孩子年满18周岁,长期稳定保障子女生活教育开支。
4、探视权规范化、制度化:明确男方每月探视两次,固定上午9时至下午18时探视时段,具体时间双方友好协商,既保障男方合法探视权,也避免女方日常抚养受干扰,减少后续矛盾。
5、财产债务一次性彻底了结:双方无共同债务争议,各自名下债务自行承担,夫妻共同财产、债务问题全部处理完毕,再无任何纠葛。
6、低诉讼成本结案:案件诉讼费依法减半,由原告男方承担,最大程度降低我方维权成本。
七、脱敏版完整民事调解书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3)苏0105民初号
原告:A,男,汉族,住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被告:B,女,汉族,住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萍萍,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离婚纠纷
本院受理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原告诉请要求与被告离婚等。被告应诉后,同意与原告协商解决纠纷。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原、被告婚生女C由被告B抚养;
三、原告A自2023年7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婚生女C抚养费3000元,至C年满18周岁。原告A每月可以探视孩子两次,每次上午9时至下午18时,具体时间原、被告双方协商;
四、原、被告名下无夫妻共同债务,各自名下债务由各自偿还;
五、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分割问题一次性了结,再无纠葛;
六、本案诉讼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A承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员:周庆怡
二O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韩孟宜
八、核心法律实务要点
(一)首次起诉离婚,庭前调解是高效结案最优方式
首次起诉离婚,双方争议不大、无重大对立矛盾的,通过律师专业筹备、法院庭前调解,可跳过开庭审理流程,快速实现离婚结案,大幅节省时间与维权成本。
(二)抚养费可明确固定金额、支付周期至成年
离婚调解中可明确抚养费固定数额、每月支付时间、支付截止节点至子女18周岁,形成长期稳定的履行依据,避免对方随意拖欠、减少抚养费。
(三)探视权细化约定可有效减少后续矛盾
将探视次数、具体时段、协商规则写入调解书,可杜绝一方随意阻挠探视、过度探视干扰抚养等问题,实现双方权责清晰、减少后续家事纠纷。
(四)财产债务“一次性了结条款”阻断衍生诉讼
调解协议中明确财产、债务全部了结、再无纠葛,是离婚维权的重要风控条款,可有效防止对方后续再次起诉分割财产、主张债务,实现一劳永逸。
九、律师专业深度点评
本案是南京建邺区法院典型的首次起诉、庭前快速调解离婚、子女抚养权全额胜诉的优质案例,充分体现了家事律师“前置筹备、精准调解、高效维权”的核心价值。
本案特殊性在于本案由男方主动起诉离婚,女方被动应诉,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保住抚养权、争取稳定抚养费、干净切割财产债务,需要扎实的证据铺垫和专业的调解谈判能力。庄荣华律师团队通过提前撰写情况说明、提交调查申请、完善全套法律材料,让法院充分认可女方的抚养优势,为后续调解博弈牢牢奠定主动权。
整场调解仅耗时1个多小时,便彻底化解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财产债务四大核心争议,既避免了漫长的庭审对抗,又保住了当事人最核心的子女抚养权益,同时实现财产债务零遗留纠纷。相较于普通离婚案件数月的审理周期,本案实现了极致高效、权益饱满的双赢结果。
同时本案也印证了家事案件的核心逻辑:首次起诉离婚不一定要开庭对抗,专业律师通过证据完善、文书铺垫、精准谈判调解,完全可以实现快速离婚、抚养权稳拿、抚养费固定的完美胜诉结果。
十、当事人维权实操指引
1、对方起诉离婚无需被动应诉:即便对方作为原告起诉,我方通过专业证据筹备、法律论证、调解博弈,依然可以争取最优子女抚养与财产权益。
2、子女抚养权争议优先庭前调解:抚养权争议案件,庭前调解可最大程度避免孩子卷入庭审对抗,同时快速锁定抚养归属与费用标准。
3、抚养费务必明确固定标准与支付周期:调解时明确每月抚养费数额、支付日期、支付至18周岁,避免模糊约定导致后续拖欠、扯皮。
4、探视权细化是减少后续矛盾的关键:明确探视次数、时间、协商方式,既能保障对方权利,也能稳定己方抚养秩序。
5、务必约定财产债务一次性了结条款:离婚调解最终一定要落实“再无纠葛”兜底条款,彻底杜绝后续二次诉讼风险。
十一、附:核心法律依据(节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双方自愿调解达成一致的,法院应当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合法有效的,人民法院予以确认,可一次性了结双方财产债务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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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主任律师:庄荣华
咨询联系方式:13770501904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幢6‑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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