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庄荣华律师团队|极简家事普法
审理法院: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
承办法官:程前葆庭长
结案时间:2020年8月12日
办案律所: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部
一、案情背景
本案系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婚前房屋婚后拆迁、拆迁利益定性分割、预留后续拆迁房屋权益的典型胜诉判决案例。我方当事人为男方,双方系再婚夫妻,婚后因生活琐事、沟通障碍长期产生矛盾,夫妻关系持续恶化。原告曾于2019年9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判决后双方依旧分居失联、毫无往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任何和好可能性。
本案核心争议集中在婚内拆迁财产权益:对方婚前房屋在婚内完成拆迁,产生大额拆迁补偿款及两套拆迁安置房申购资格。对方全盘否认我方合法拆迁权益,主张所有拆迁利益均为其个人婚前财产,且辩称拆迁款项已全部用于其儿子结婚开支,拒绝向我方分割任何财产。同时对方当庭反诉要求分割我方近一年工资收入,双方财产争议激烈、博弈难度极大。当事人为顺利离婚、追回合法拆迁财产、锁定后续安置房屋权益,委托庄荣华律师团队全程代理本案,全力维权。
二、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结合本案二次起诉离婚、婚前房婚内拆迁、拆迁利益混同、双向财产分割对抗的复杂案情,本案核心争议焦点清晰明确:
1、双方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男方第二次起诉是否应当依法判决离婚;
2、婚前房屋婚内产生的拆迁补偿款、安置权益,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能否依法分割;
3、对方主张拆迁款已用于子女结婚、无财产可分割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4、对方主张分割我方年度工资收入的诉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5、拆迁安置房尚未交付、未正式签约,我方能否提前锁定拆迁安置人身份,保留后续房屋分割权利。
三、本案办案难点
本案属于婚前房产婚内拆迁、财产定性疑难、权益后置保留的高难度家事案件,办案难点十分突出:
1、拆迁财产属性混杂,抗辩难度大:被拆迁房屋为对方婚前个人财产,对方据此主张全部拆迁利益归其个人所有,完全排斥我方权益,司法认定存在较大争议;
2、对方恶意处置拆迁款项、拒绝分割:对方当庭抗辩25万元拆迁款项已全部用于其儿子结婚消费,试图以款项消耗为由彻底免除分割义务;
3、双向财产对抗,维权压力叠加:对方不仅拒不分割拆迁款,还主动主张分割我方工资收入,我方面临既要维权、又要应诉抗辩的双重压力;
4、拆迁房屋未交付,权益极易流失:涉案两套拆迁安置房尚未选房、未签约、未交付,物权尚不明确,若无专业法律固定,我方安置身份及后续房屋权益极易彻底灭失;
5、拆迁政策专业度高、认定复杂:拆迁补偿款分为房屋原值补偿、搬家费、过渡费、奖励费等多个类目,不同款项属性不同,需要精准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边界。
四、律师办案策略与核心突破
庄荣华律师团队针对本案拆迁财产混杂、对方恶意抗辩、权益难以固化的难点,制定精准拆分拆迁款项、否定恶意消费抗辩、驳回对方工资分割诉求、司法锁定安置身份的全套诉讼策略,实现全方位胜诉:
1、精准拆分拆迁款项,厘清财产属性:律师深度研究当地拆迁政策及同类判例,当庭精准区分各项拆迁补偿性质,明确房屋原值补偿属于对方个人财产,但搬家费、过渡费等婚内专属安置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彻底击穿对方“全部拆迁利益为个人财产”的抗辩逻辑。
2、否定对方单方恶意处分行为:针对对方将拆迁款擅自用于其儿子结婚、试图抵扣分割义务的主张,律师当庭充分说理:该支出不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属于对方单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免除其分割补偿义务,最终法院采纳我方观点。
3、成功驳回对方工资分割诉求:针对对方主张分割我方年度工资的诉求,律师充分举证我方收入多用于日常租房、生活开支、诉讼维权,无剩余可分割财产,且对方无任何证据证明我方存在工资结余,法院最终全盘驳回对方该项诉求。
4、司法判决固定4万元拆迁补偿款:结合案涉财产情况、双方贡献度、对方单方处分过错,法院最终酌定对方向我方支付4万元拆迁补偿及利息,实现当期财产胜诉。
5、开创性锁定后续拆迁房屋权益:针对安置房尚未交付、权属未定的现状,律师重点说理、专项争取,促使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认定我方合法拆迁安置人口身份,确认我方享有对应安置权益,待房屋正式交付、权属确定后,可另行起诉主张分割,彻底保住未来大额房产权益,避免权益悬空流失。
五、诉讼办案流程
1、纠纷起因:双方再婚婚后感情破裂,首次起诉判不离后长期分居,无和好可能;婚内对方婚前房屋拆迁,获取大额拆迁款及安置房指标,拒不分割我方合法权益,还反向主张分割我方工资;
2、立案阶段:我方二次起诉离婚,律师全面梳理拆迁协议、付款凭证、户籍信息、分居证明、开支流水全套证据,制定拆迁财产专项维权方案;
3、庭审阶段:全程出庭质证、辩论,精准区分拆迁财产属性、驳斥对方恶意消费抗辩、驳回对方工资分割诉求、重点争取安置身份固化;
4、2020年8月12日:栖霞区人民法院出具一审民事判决书,我方全部核心诉求得到支持,案件圆满胜诉。
六、最终案件判决结果
1、二次起诉成功判决离婚:法院依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判决双方离婚,彻底终结长期婚姻纠纷;
2、成功获取4万元拆迁补偿款:判令对方十日内向我方支付拆迁补偿款及利息40000元,当期财产权益落地;
3、依法锁定拆迁安置身份与未来房屋权益:司法确认我方属于案涉拆迁合法安置人口,享有对应拆迁安置权益,待后续安置房选房、交付、确权完成后,我方可另行起诉主张房屋分割权益;
4、驳回对方全部反诉诉求:法院全盘驳回对方要求分割我方工资收入的诉讼请求,我方无任何财产损失;
5、双方其余争议全部清零:除本案确认权益外,双方其他财产、债务争议均一次性处理完毕,无当期纠纷遗留。
七、律师专业点评
本案是栖霞区法院婚前房婚内拆迁、拆迁利益分割、后置权益保全的标杆性胜诉判例。司法实践中,婚前房屋婚后拆迁的财产认定极为复杂,当事人极易陷入误区:认为婚前房屋拆迁,所有利益都归原产权人,配偶无权分割。
实际上,拆迁补偿分为房屋原值补偿、人口安置补偿、过渡费、搬家费、奖励费等多个类目,其中基于婚内居住、安置身份取得的专属补偿,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针对尚未交付、未确权的拆迁安置房,普通诉讼往往无法处理,极易导致当事人未来房产权益彻底落空。本案最大胜诉亮点在于,律师通过专业庭审说理,在房屋未交付的情况下,提前司法固化当事人安置身份与未来诉权,为后续分割拆迁安置房奠定了完整的法律基础,实现“当期拿钱、未来保房”的双重胜诉效果。
八、办案感悟与当事人维权指引
离婚纠纷中涉及婚前房屋婚内拆迁的案件,是家事纠纷中最容易吃亏、最容易漏权的疑难案件。对方往往以婚前财产为由全盘吞并婚内拆迁利益,或以款项已消费为由拒不分割,普通当事人没有专业法律认知,极易净身出户、丧失合法权益。
同时拆迁安置房周期长、确权慢,很多当事人离婚时房屋未交付,误以为无法维权、直接放弃,最终导致后续大额房产权益流失。遇到此类案件,必须委托专业家事律师精准拆分拆迁款项、固定安置身份、保留后续诉权,既争取当期可见的现金补偿,又锁定未来可期的房屋权益,真正实现离婚财产权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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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主任律师:庄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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