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间正序排列,精选 2025 年 1 月前团队亲办案例)
立案时间:2024 年 7 月 16 日 判决时间:2025 年 1 月 14 日
案件背景 原告 A 与被告 B 原系夫妻,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女由 B 抚养。后续 B 未能尽到妥善抚养义务,原告 A 向法院起诉,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 证据层面,原告提交房产证明,证实自身具备稳定抚养能力;同时提交证据证明孩子在 B 抚养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案件审理中,法院依法征询未成年子女 C 本人意见,C 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母亲 A 共同生活。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支持原告 A 的诉讼请求,判决两名子女 C、D 变更由 A 抚养,同时确定被告 B 抚养费支付标准及探望方案。
律师服务特色和价值 律师协助原告系统收集证据:包含孩子学习成绩下滑材料、心理诊疗记录、原告房产证明等抚养能力证据。庭审中,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有力反驳被告抗辩,清晰论证原告诉请的合法性。同时主动和承办法官沟通,提炼案件争议焦点,为法庭审理提供清晰事实与法律依据。
立案时间:2024 年 7 月 3 日 判决时间:2025 年 1 月 23 日
案件背景 原告 A 与被告 D 就证券账户炒股资金产生权属争议,A 起诉要求 D 返还涉案炒股资金。A 作为逝者的配偶,案涉炒股资金形成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依据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原告享有合法的权利主体资格。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 D 向 A 返还炒股资金 749945.37 元。
律师服务特色和价值 团队重点调取、整理银行流水、证券交易委托记录、持仓明细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涉案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庭审中精准适用法律,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帮助法庭完整查清资金权属、资金流向、账户实际控制等关键事实,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案例深度拓展】 本案系典型亲属之间借名炒股、被继承人去世后财产确权返还的疑难家事衍生案件,标的额巨大,叠加继承、物权、夫妻共同财产多重法律关系,取证难度高。 原告 A 与丈夫 H2001 年登记结婚,婚内二人借用被告 D(H 弟弟)名下证券账户及配套银行卡炒股,全部出资均来自夫妻共同收入,由夫妻二人实际管控银行卡、使用家庭手机号操作股票交易,盈亏均由 A 夫妻承担。 2022 年 H 因病去世,此前遗产调解案件中,该笔借名炒股资金未做处理。原告向被告主张返还账户资产,被告全盘否认借名炒股事实,抗辩账户资金属于被告夫妻自有财产,主张原告转账款项系赡养费,同时提出多笔资金抵扣,拒绝返还。原告委托我方起诉,诉请返还账户总资产 849945.37 元。
✅ 核心争议焦点
- 原告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配偶能否单独起诉主张夫妻共同财产返还,是否需要全部继承人共同起诉;
- 登记在被告名下证券账户内资金,实质权属是否属于原告与 H 的夫妻共同财产;
- 被告主张的赡养费、自有投入、其他往来借款,是否可以在本案抵扣;
- 应当返还的资金金额如何核算,哪些款项可以合法扣减。
✅ 办案难点
- 证券账户、银行卡登记在被告名下,金融账户具有公示效力,推翻名义权属、认定实际出资人权利举证门槛高;
- 交易自 2016 年开始,时间跨度大、流水繁多,被告还办理挂失换卡变更卡号,刻意混淆资金轨迹;
- 被告多重抗辩,虚构资金性质,用无关转账混淆案件事实;
- 案件同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无权占有,法律关系交叉,极易出现诉讼方向错误;
- 被告以继承人未全部参与诉讼为由,主张原告主体不适格,一旦抗辩成立案件将被驳回。
✅ 办案策略
- 区分【夫妻共同财产物权返还】与【遗产内部分割】两个独立法律关系,配偶作为财产共有人可单独起诉;继承人之间后续份额纠纷另案处理,击破主体不适格抗辩。
- 调取银行流水、证券持仓、历史委托、手机号权属、银行卡原件、前案遗产调解书、证人证言,从资金来源、账户持有、交易操作、实际管控构建完整证据链。
- 比对新旧卡号流水,证明被告挂失换卡只是卡号变更,账户主体、资金流水不变,还原真实交易脉络。
- 甄别全部往来款项,仅认可被告妻子一笔转入证券账户的 10 万元作为可扣减金额;其余非入市资金、借款、赡养费主张不予认可,拒绝混同抵扣。
- 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返还原物条款论证:被告无合法依据占有夫妻共同财产,构成无权占有,负有返还义务。
✅ 案件最终结果
- 法院认定案涉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判决被告返还 749945.37 元;
- 驳回被告赡养费、大额资金抵扣等抗辩,仅扣除 10 万元被告方入市资金;
- 确认原告单独起诉的主体资格,本案处理不影响其他继承人后续向原告主张继承份额;
- 诉讼费 10800 元,原告承担 1270 元,被告承担 9530 元。
✅ 实务要点
- 证券账户名义登记≠实际权利人,资金来源、银行卡持有、交易操作记录等证据,可以穿透外观登记,认定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权利;
- 婚后借他人账户投资,若无特殊约定,本金与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配偶基于物权提起返还原物诉讼,不需要全体继承人共同作为原告;
- 只有直接转入涉案证券资金账户的款项,才有可能抵扣;其他无关往来款项,不能在本案一并抵扣;
- 借名炒股仅有口头约定风险极高,务必留存转账记录、交易登录信息、聊天记录、银行卡原件等证据。
✅ 适用法条
- 《民法典》第 1062 条(夫妻共同财产)
- 《民法典》第 462 条(无权占有,返还原物请求权)
- 《民法典》第 179 条(返还财产民事责任)
- 《民事诉讼法》第 67 条,民诉法解释第 90 条(举证责任)
立案时间:2024 年 10 月 17 日 调解结案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
案件背景 原告 D 与被告 E 婚前了解不足,婚后矛盾持续激化。D 起诉离婚,请求分割夫妻共同存款、登记在 E 名下宝马轿车,同时主张 E 返还彩礼 81546.33 元。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律师服务特色和价值 律师运用家事调解策略,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婚姻终止,平衡双方诉求,促成双方达成可落地的分期付款调解方案,一次性化解离婚、财产、彩礼全部争议。
立案 & 结案时间:2025 年 1 月 2 日
案件背景 原告 A 的母亲 B 与父亲 C 离婚时约定:由 B 代为保管 A 的 5 万元款项,待 A 年满 25 周岁交付。后续 A 学习、生活开支增加,B 未履行保管交付义务,造成 A 生活困难,A 起诉要求 B 返还 5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案件结果 法院调解结案,双方约定:
律师服务特色和价值 律师一方面厘清 B 的法定保管义务与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兼顾亲情,从子女权益角度沟通,唤醒家长责任,促成分期履行的调解方案,保障未成年人(成年后)学习、生活资金需求。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5 年,是司法部首批合伙制律所,江苏本土大型综合性律所之一。设立 38 个专业部门,全国总分所 20 家。 曾为亚青会、青奥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备南京市中院破产管理人资质;多次获评江苏省优秀律所、江苏省十佳涉外律所、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江苏省三星级专利代理机构。
以专业视角解读法律,用温度守护家庭。极简家事律师团队将持续深耕家事领域,为每一份家庭权益保驾护航。 如需咨询,请致电:13770501904。
极简家事,让法律回归温暖本质。
添加极简家事官方微信,可免费领取团队独家编写实务资料合集: 《离婚案件常见三种情形快速离婚应对思路》 《法定离婚条件如何争取快速离婚》 《无法定离婚条件如何快速离婚》 《子女抚养权裁判归责》 《家庭暴力法律分析》 《离婚子女抚养费、探视权法律分析》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律分析专题》 《离婚房屋分割法律分析专题》 《离婚转移隐匿财产法律分析专题》 《变更抚养权法律专题》
更多家事与财富管理实务干货持续更新。长按识别二维码添加微信领取。
标签:# 南京家事律师 #离婚纠纷 #变更抚养权 #借名炒股纠纷 #夫妻共同财产 #遗产继承 #财富传承 #庄荣华律师团队 #江苏圣典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