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再审

当前位置:南京离婚律师 > 判例参考 > 二审再审 >

抚养费纠纷二审调解案例|变更抚养权过渡期间抚养费,成功一次性

来源:   南京离婚律师 日期:   2026-09-20 10:53 访问量:  

一、案件基础信息

  • 管辖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立案时间:2025年12月24日
  • 结案时间:2026年01月26日
  • 审理法官:审判长徐松松、审判员朱卫国、审判员沈光玲
  • 案由:抚养费纠纷
  • 代理方:未成年子女一方(原告方)
  • 办案律师:庄荣华律师团队(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二、核心争议焦点

男女双方离婚时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归男方,由男方承担抚养费,但离婚后两名子女实际由女方单独抚养。后续双方抚养权变更诉讼中,法院仅判决裁判生效后的抚养费,未处理抚养权变更过渡期间的抚养费用。
女方以子女名义起诉主张过渡期抚养费,一审法院全额支持原告诉请。男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上诉,抗辩理由为女方系“自愿留置抚养子女、自愿承担费用”,且主张一审抚养费金额认定不合理,拒付过渡期抚养费,双方争议僵持。

三、完整案情简介

当事人男女双方离婚时签署《离婚协议书》,明确两名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男方,由男方承担全部抚养费用。但离婚后男方长期未实际履行抚养、照管义务,两名子女一直由女方独自照料、全程承担生活、教育、日常开支。
此后双方因抚养权争议诉至法院,法院作出抚养权变更判决,但判决仅对文书生效之后的抚养费支付事宜作出处理,对于2024年8月至2025年3月这段女方实际单方抚养的过渡期,未予以审理裁判。
为维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女方以两名子女名义另行起诉,主张该过渡期的抚养费。一审法院查明实际抚养事实后,依法支持了子女的诉讼请求。男方不服一审结果提起上诉,试图免除或减少抚养费支付义务,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四、办案思路与庭审策略

(一)精准锁定案件核心法律逻辑

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底层法律逻辑:离婚协议对抚养权的约定,不能免除父母的法定抚养义务。判断抚养费支付责任的核心标准是实际抚养事实,而非书面协议约定的抚养权归属。女方实际全程照料子女、承担全部育儿开支,男方未履行抚养义务,依法应当承担对应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明确男方二审全部上诉理由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其主张的“自愿抚养、费用不合理、消费不应分摊”等抗辩观点,均缺乏证据支撑,属于单方推脱法定抚养责任。

(二)完整构建证据链条

团队系统性整理全套关键证据,形成闭环证据链:离婚协议书、子女实际居住就读证明、女方长期育儿消费账单、教育医疗支出凭证、抚养权变更生效判决书等,充分证明:子女长期由女方实际抚养、育儿支出真实必要、男方完全未履行抚养义务。

(三)二审庭审攻防与调解博弈

二审庭审中,我方重点反驳男方上诉观点,明确:父母抚养子女属于法定义务,不因婚姻关系解除、协议约定而免除;女方抚养子女是客观事实,是为保障未成年子女基本生存权益,并非自愿无偿承担义务。同时逐一区分子女必要生活教育支出与个人消费,彻底推翻对方对费用合理性的质疑。
庭后团队积极对接承办法官与对方当事人,精准把控案件争议核心,平衡双方利益,缓和对立矛盾,依托南京中院家事案件调解审理惯例,推动案件高效调解结案,规避冗长的二审开庭、判决、执行流程。

五、案件最终调解结果

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方案,法院出具生效民事调解书,核心内容如下:
1、男方一次性支付两名未成年子女2024年8月至2025年3月过渡期抚养费共计40000元,于2026年2月10日前全额付清;
2、若男方未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子女可直接按46000元标的申请强制执行,加大违约惩戒力度,保障权益落地;
3、本案一审诉讼费100元、二审减半收取诉讼费40元,全部由男方承担。
本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刻生效,纠纷一次性彻底了结,无后续争议。

六、核心法律要点与司法实践规则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家事审判核心裁判规则

1、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优先:家事抚养费纠纷审理中,法院优先保护子女生存、生活、教育权益,父母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子女法定抚养费请求权。
2、实际抚养事实为准:抚养权书面约定≠实际抚养义务履行,只要一方实际独立抚养子女、承担育儿成本,另一方就应当支付对应期间的抚养费。
3、过渡期抚养费可单独主张:抚养权变更判决未处理的前后衔接过渡期抚养费,当事人可另行起诉、单独主张,依法应予支持。

(三)常见抗辩应对要点

针对对方“自愿抚养、费用过高、自行承担”等常见抗辩,只需举证证明:子女实际抚养事实客观存在、案涉支出均为子女生活、教育、医疗必要开支,即可直接否定对方抗辩效力。

七、案件总结与家事维权建议

本案是南京地区典型的抚养权变更过渡期抚养费纠纷,此类案件普遍存在审理周期长、对方推诿扯皮、举证难度大、上诉拖延执行的特点。本案依托精准法律研判、完整证据链与二审高效调解策略,仅用时1个月就彻底解决二审争议,为当事人一次性追回全部抚养费,避免长期诉讼消耗。
家事纠纷维权实务建议:
1、离婚签约时,务必明确约定抚养权变更过渡期、空档期的抚养费承担方式,提前规避法律漏洞;
2、实际抚养子女过程中,完整留存居住、就读、消费、医疗、教育全部凭证,固定抚养事实证据;
3、遭遇对方拒付抚养费、借上诉拖延履行的情形,及时委托专业家事律师介入,通过庭审攻防、调解博弈、违约兜底条款设计,实现权益快速落地、一次性解决纠纷。

八、律师简介

庄荣华律师,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委员会主任,深耕南京家事诉讼多年,专注离婚财产分割、公司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纠纷、继承析产、家事二审上诉、执行维权等疑难案件,擅长以精准诉讼策略+高效调解方案结合的方式,快速化解家事矛盾,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联系方式:13770501904(微信同号)

x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庄荣华律师团队

江苏精英律师网庄荣华 手机: 151-9588-9461   137-7050-1904 律师信箱: 563118707 @q.com 法律QQ : 563118707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A栋6-7楼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 苏ICP备09090267号

本网站属公益性法律咨询及普法网站,如转裁的文章侵犯了你的权利,请告知本站,我们将立即删除

X
  • 获得更多方案
  • 预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