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庄荣华律师团队|极简家事普法
审理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案由:赠与合同无效纠纷、婚内财产返还纠纷
立案时间:2023年12月4日
结案时间:2024年2月21日(历时2个月高效办结)
案件类型:家事财产维权|婚内出轨赠与|赠与无效认定|第三者返还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追回
承办法官: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王亚明法官
承办律师:庄荣华、许萍萍(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办案律所: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部
一、完整案情简介
本案是南京建邺区典型的离婚诉讼期间发现婚内出轨、律师精准取证、起诉确认赠与无效、全额追回夫妻共同财产的标杆胜诉案例,清晰印证:婚内一方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向第三者无偿转账赠与财产,违背公序良俗、侵害配偶合法财产权益,依法应当认定无效并全额返还。
我方委托人系女方,当事人与男方婚后长期产生夫妻矛盾,感情持续破裂,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达成离婚协议。为合法解除婚姻、维护自身权益,当事人先行委托庄荣华律师团队提起离婚诉讼,正式启动离婚司法程序。
在离婚诉讼审理过程中,律师细致梳理、核查双方资金流水,成功排查发现男方存在婚内长期向婚外第三者大额转账的重大过错事实,且大量转账金额为520、1314、5200等具有特殊暧昧含义的数字,转账时间多集中于夜间、凌晨,完全符合婚内出轨赠与的典型特征,严重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益。
为最大限度挽回财产损失、追究男方婚内过错、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当事人再次全权委托庄荣华律师团队,单独提起赠与合同无效、第三者返还财产之诉。
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系统性固定全套证据:特殊金额转账流水、非常规时段交易记录、双方亲密相处视频、现场纠纷录音、警方调解记录、当场扭送纠纷视频等完整闭环证据链,充分佐证男方与第三者存在长期不正当男女关系、案涉转账均为维系婚外关系的无偿赠与。
本案开庭审理过程中,男方及第三者经法院合法传唤,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任何答辩意见、无任何证据抗辩。庄荣华律师团队当庭完整出示全部证据,严谨论证案涉赠与行为无效、财产应当全额返还的法律依据与事实理由。
二、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1、婚内男方向第三者的特殊金额转账行为,是否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不正当赠与、是否具备无效情形;
2、案涉转账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侵害配偶合法财产权益;
3、在被告全部缺席、无抗辩的情况下,能否完整认定出轨赠与事实、确认合同无效;
4、案涉财产应当依法返还给配偶女方,还是返还给转账男方;
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维权成本应当由哪一方主体承担。
三、本案办案核心难点
1、隐蔽婚内赠与取证难度大:男方婚内私下转账、刻意隐瞒婚外赠与事实,日常资金流水零散隐蔽,需律师专业筛查、精准识别暧昧转账特征。
2、出轨事实需要多维证据固化:仅有转账记录不足以完全证实婚外关系,需补充视频、录音、报警记录、现场纠纷材料等多维度证据,形成完整事实闭环。
3、被告缺席庭审、事实认定要求高:男方与第三者均拒不到庭应诉,无任何当庭陈述与自认,需要律师凭借完整证据链独自还原全部案件事实,支撑法院缺席裁判。
4、精准界定财产返还主体与责任分担:需精准论证女方作为权益受损配偶,系财产返还的合法受偿主体,同时明确全部诉讼成本由过错方与第三者承担。
四、律师办案策略与维权核心胜诉思路
庄荣华律师团队针对本案隐蔽婚内出轨赠与、证据零散、被告缺席、财产维权难度大的核心痛点,结合《民法典》公序良俗、夫妻共同财产保护相关规则,制定「流水筛查、多维固证、定性无效、全额追偿、成本兜底」的全套维权策略。
1、精准筛查资金流水,锁定出轨赠与特征
团队在离婚案件审理中细致核查全部转账记录,精准抓取520、1314、5200等典型暧昧金额,结合夜间、凌晨非常规转账时间,初步锁定男方基于婚外关系的无偿赠与行为,固定案件基础事实。
2、多维补强证据,完整印证不正当男女关系
不止依托转账流水,同步调取、整理现场亲密视频、纠纷录音、警方报警记录、现场扭送及调解资料等全套佐证,全方位证实男方与第三者存在长期不正当男女关系,彻底排除正常经济往来的可能性。
3、法律精准定性,论证赠与行为绝对无效
明确核心法律逻辑: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婚外第三者,基于违背公序良俗的不正当关系,损害配偶合法权益,该赠与行为依法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4、锁定返还主体,保障女方直接受偿
精准主张案涉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作为直接受损权利人,有权直接要求第三者向其本人全额返还,避免财产返还男方后再次转移、二次受损的风险,直接实现当事人财产止损。
5、缺席庭审精准把控,单方证据闭环支撑胜诉
针对二被告全部缺席庭审的情况,团队完整梳理证据逻辑、严密举证质证,仅凭我方单方完整证据链即可让法院查清全部案件事实,依法适用缺席判决规则,全力支撑我方全部诉讼请求。
6、主张维权成本全额由过错方承担
明确主张因男方婚内过错、第三者不当受赠引发本次诉讼,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全部维权成本,均由二被告共同承担,实现当事人零成本维权。
五、完整办案经过
1、男女双方婚后感情破裂,无法协议离婚,女方委托庄荣华律师团队提起离婚诉讼;
2、离婚诉讼审理期间,律师核查资金流水,发现男方婚内长期向婚外第三者转账,存在大量暧昧特殊金额转账记录;
3、团队进一步取证,固定视频、录音、报警记录、现场纠纷资料等全套证据,证实双方不正当男女关系及无偿赠与事实;
4、当事人追加委托律师,提起赠与合同无效、返还财产之诉,2023年12月4日法院正式立案;
5、案件审理过程中,男方、第三者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权利;
6、律师当庭完整出示全套证据,严谨阐述事实与法律依据,完整还原婚内出轨、恶意赠与、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全部事实;
7、法院全盘采纳我方代理意见,依法认定赠与行为无效,判令第三者全额返还财产;
8、2024年2月21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我方当事人全面胜诉,维权成本全部由过错方承担,案件圆满办结。
六、最终胜诉核心结果
本案核心胜诉成果:婚内出轨赠与依法认定无效,成功追回夫妻共同财产159707元,诉讼费、保全费全部由过错方承担,全额挽回财产损失
1、依法确认赠与行为无效:法院正式判决男方向婚外第三者的婚内赠与行为全部无效,从法律层面否定不正当财产处分行为的效力。
2、全额追回婚内财产:判令第三者向我方女方当事人返还夫妻共同财产159707元,当事人财产损失全额挽回。
3、零成本维权落地: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3108元,全部由男方、第三者共同承担,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诉讼成本。
4、固定男方重大婚内过错:生效判决完整固定男方婚内出轨、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重大过错事实,为后续离婚财产分割、过错追责、损害赔偿奠定坚实司法基础。
5、彻底杜绝二次财产风险:判决财产直接返还女方本人,规避返还男方后再次转移、隐匿财产的风险,实现维权闭环。
七、脱敏版完整民事判决书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3)苏0105民初号
原告:A,女,住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萍萍,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住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被告:C,女,住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原告A与被告B、C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2月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A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到庭参加诉讼,被告B、C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A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恳请法院判决被告B向被告C赠与行为无效;2、恳请法院判决两被告共同返还原告相应转账款项;3、恳请法院判决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B系夫妻关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被告B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与被告C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擅自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被告C,严重损害原告合法财产权益,双方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裁判。
被告B、C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任何证据材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权利。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告A与被告B于2018年8月登记结婚,2020年1月生育一女,双方离婚纠纷正在本院审理过程中。婚姻存续期间,被告B多次向被告C转账,累计金额159707元。
案涉转账多为520、1314、5200等典型暧昧特殊金额,转账时间集中在夜间、凌晨,符合婚外情感赠与特征。同时,C亦向B存在521、1314、520等对应暧昧转账记录。
2023年10月,原告现场撞见二被告举止亲密,当场发生纠纷并报警,民警现场调解双方人身损害事宜。原告当庭提交现场视频、录音、报警记录等完整证据,足以证实二被告存在长期不正当男女关系。二被告未举证证明双方存在正常合法经济往来。
本院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夫妻之间负有相互忠实义务,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共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被告B在婚姻存续期间,基于与被告C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向其无偿赠与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严重损害原告合法财产权益,依法应当认定无效。赠与无效后,被告C依法应当返还全部受赠款项。
二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自身诉讼权利,本院依法缺席判决。原告诉请部分金额略有误差,本院依法据实调整。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六百五十七条、第六百六十三条、第六百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B向被告C的赠与行为无效;
二、被告C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A 159707元;
三、驳回原告A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552元,减半收取1776元,保全费1332元,共计3108元,由被告B、C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八、核心法律实务要点
(一)婚内出轨赠与第三者财产,依法属于无效行为
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婚内一方擅自将大额财产无偿赠与婚外第三者,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配偶合法权益,该赠与行为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配偶有权起诉追回。
(二)特殊金额+特殊时段转账,可直接推定情感赠与
520、1314、5200等具有情侣专属含义的转账金额,叠加夜间、凌晨非常规转账时间,在无合法经济往来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可直接认定为维系婚外不正当关系的赠与款项。
(三)被告缺席庭审不影响维权胜诉
婚内财产返还纠纷中,过错方、第三者拒不到庭、拒不答辩举证的,视为放弃诉讼权利,原告只要持有完整证据链,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依旧可以全额追回财产。
(四)受损配偶可直接作为财产返还接收主体
因赠与行为直接侵害配偶财产权益,法院可直接判决第三者向受损配偶个人返还财产,无需返还转账一方,彻底规避财产二次转移风险。
(五)过错方需全额承担维权诉讼成本
因婚内出轨、恶意赠与引发的诉讼,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合理维权成本,均可依法判令由过错男方及第三者共同承担,实现受损方零成本维权。
九、律师专业深度点评
本案是南京地区离婚关联婚内出轨赠与、财产追回的典型示范案例,精准体现了民法典时代夫妻忠实义务、夫妻共同财产保护的司法裁判尺度,对同类家事财产维权案件具备极强的参考价值。
实务中,很多婚内出轨的男方会通过隐蔽转账、小额多笔、暧昧金额转账的方式,偷偷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往往难以察觉、难以取证,导致离婚时财产严重受损。很多当事人误以为小额、零散转账无法追回,实则不然,司法裁判中会结合转账金额寓意、转账时间、双方关系、辅助证据综合认定款项性质。
本案最大的胜诉关键,在于庄荣华律师团队没有局限于单纯的离婚诉讼,而是在案件审理中敏锐捕捉到隐蔽转账线索,通过深度取证、多维固证,将零散的转账记录、视频、录音、报警纠纷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闭环,彻底坐实男方婚内出轨、恶意赠与的过错事实。即便二被告全程缺席、消极应诉,我方依旧凭借扎实的证据和严密的法律逻辑,实现全额胜诉、全额回款。
同时本案明确了重要裁判规则:只要是基于婚外不正当关系的婚内无偿赠与,无论金额大小、次数多少,均因违背公序良俗、侵害配偶权益而无效,第三者必须全额返还。
该案充分印证:遭遇婚内出轨、财产被私自转移赠与第三者,当事人无需自认损失,委托专业家事律师深度取证、精准诉讼,即可依法全额追回夫妻共同财产,严厉追究过错方法律责任。
十、当事人维权实操指引
1、离婚诉讼务必全面核查资金流水:起诉离婚时,需重点排查对方婚内转账、红包、消费记录,重点关注520、1314、5200等暧昧金额、夜间凌晨转账,锁定隐蔽出轨赠与线索。
2、及时固定多维出轨证据:发现婚外关系线索后,及时留存视频、录音、聊天记录、报警记录、出行记录等辅助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杜绝对方抗辩空间。
3、单独起诉赠与无效、全额追回财产:婚内私自赠与第三者的夫妻共同财产,均可单独提起赠与合同无效纠纷,要求第三者全额返还,最大化挽回财产损失。
4、对方缺席庭审不影响胜诉:过错方、第三者拒不到庭逃避责任的,法院可缺席判决,证据扎实即可稳稳胜诉、依法回款。
5、主动主张诉讼成本由过错方承担:诉讼中明确主张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维权费用由过错双方共同承担,实现零成本维权。
十一、附:核心法律依据(节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无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擅自大额处分共同财产,未取得配偶同意的,处分行为无效。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赠与行为被认定无效后,受赠人依法负有全额返还财产的义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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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主任律师:庄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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