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家事借贷】老婆婆起诉媳妇借款120万
来源: 南京离婚律师
日期: 2020-07-24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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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典婚姻家事普法
家庭内部借款纠纷被告如何抗辩
如何申请时间鉴定反击原告
(标准案例示范 )
庄荣华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
(2019-10-28结案)
浦口区家事借款案件
遭遇:
委托人系女方(本案被告,也系原告的媳妇),因老婆婆起诉借款120余万元,此种专业法律问题当事人最终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庄荣华,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维权!!!
目标:
这一次彻底解决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浦口法院立案2019年---法院通知开庭---裁判时间:2019年10月28日
南京浦口区法院-邵晓瑞法官
案件结果:
1、原告撤诉起诉
本案核心的争议焦点有两个:
第一、本案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借款合意
第二、借条形成时间是否为后补
附注:
本案第一次开庭庄荣华律师就本案借条形成时间询问被告1(原告儿子)是否为后补借条
但被告1坚持并不是后补借条
庄荣华律师再次提供相关证据询问被告1在书写借条之时是否是从笔记本上打草稿,以及草稿形成的准确时间
对于该点被告1无法准确回应。
至此庄荣华律师代理被告2(原告媳妇)一方面表示该债务我方认为属于虚构的债务
另一方面我方认为该借条属于虚构的后补借条,依法申请时间鉴定,庭后庄荣华律师为当事人撰写了专业时间鉴定申请
戏剧性的是该时间鉴定一共扭转了两家鉴定机构,最终到了最后一刻之时。
原告撤回起诉,本案就此终结
对于我方来说本案算是告一段落,但是双方的矛盾并没有解决,而我方当事人预计也很快会起诉离婚
附裁判文书: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0111民初号之一
原告:A,女,汉族,居住浦口
被告:B,男,汉族,居住鼓楼
被告:C,女,汉族,居住鼓楼
委托人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10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应予允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5条第1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600元减半收取7800元,保全费5000,共计12800元,由原告承担。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8日
律师结语:
民间借贷最高院出台很多最新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借贷的合意、借条的形成时间、以及借款是否交付等都有严格的规定,而诉讼各方应当诚信诉讼、合理举证,以求得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