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离婚-男方第一次起诉,顺利离婚获取50000财产折价款
来源: 南京离婚律师
日期: 2020-07-29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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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21结案)
建邺区离婚案件
遭遇:
委托人系男方,在婚后因家庭矛盾、短期分居矛盾、吵架争执等夫妻矛盾导致感情破裂,但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当事人最终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庄荣华,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维权!!!
目标:
这一次彻底解决离婚问题(男方第一次起诉离婚)
诉讼简要经过:
法院立案2020-6月11日--法院通知调解、开庭--离婚时间2020-7-21(历时40天左右)
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南湖法庭-韦芬法官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对方支付我方50000财产折价款
3、双方所有问题全部解决,再无纠葛
本案核心的争议焦点有两个:
第一、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第二、双方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认定、如何分割?
本案律师法律服务:
1、律师对本案原告起诉核心案情进行法律梳理
2、律师书写应诉思路和证据清单、调查申请、法律风险控制意见书
3、律师与法院沟通律师法律服务意见
4、律师指导当事人开庭重点和庭审言辞
5、律师集中详细准备感情破裂及财产分割证据、清单等相关律师意见
特别说明:
本案在离婚诉讼庭审中快速达成一致,我方在财产分割方面也没有刻意为难对方,对方也有很大的诚意解决问题
最终在法官和律师努力之下,很多将婚姻矛盾彻底解决。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裁判文书: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 2020)苏0105民初号
原告:A,男,汉族,住南京市建邺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女,汉族,住南京市建邺区。
原告A诉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A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一、请求判决离婚;二、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与被告B离婚。
二、被告B于2020年8月5日前给付原告A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5万元(此款直接打入原告A账号)。
三、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双方再无其他纠葛。
四、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 韦芬
二O二O年七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何韦婷
南京婚姻诉讼安全指导平台-庄荣华律师提示:
无路可退时,果断出击才可重回巅峰。
世界如此精彩,我们当然不能置身局外。
愿你向律师交付的重托,都得到获得回报。
婚姻自由,离婚自由。
你若想自由飞翔,找到强手给你赋能,就可以自己长出翅膀。
案后思考:
仔细聆听律师的分析,抓住律师分析的要点,整合自己能够掌握有限的资源,把自己的价值信息打包交付给律师,并依此获取回报!【戒除诚惶诚恐的不良心态】
在混乱中应当先建立信息的秩序,再建立自己内心的秩序。
冲突较多的时候,自己一定要明白哪些点自己该放弃,哪些点一定要抓住,自信和掌握就会慢慢建立。
【聪明人都知道什么都想要,却容易出现力量的分散,全力以赴对付一两点反而有奇效,收获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