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锟斤拷锟斤拷师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

婚姻危机指导

当前位置:南京离婚律师 > 财产分割 > 婚姻危机指导 >

【起诉离婚调解和好】第五次起诉离婚 仁心法官成功劝和

来源:   南京离婚律师 日期:   2014-08-14 15:42 访问量:  

南京离婚律师网 司法案例宣传与法律知识教育

生命如河,用快乐摆渡;人生如歌,用梦想吟唱;日子如山,用努力攀登;岁月如戏,用真心演绎;成功如光,用付出采摘;友情如树,用真诚呵护。常恨月满则亏花满则凋,何必太过计较。用坦荡的心,走幸福的路,愿你快乐握在手,好运身边留,幸福相伴走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陈香、王鸣燕  更新时间:2014-08-08 17:54:55  
    
2013年,李美华第五次至常熟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张建军离婚,前四次,都因张建军坚决不同意离婚要么被判不离,要么撤诉。这一次,李美华是铁了心了,坚决要求离婚。
 
至2014年7月底,承办此案的常熟法院兴隆法庭副庭长邵宝华已经数次做过双方当事人工作,也开过一次庭,但是双方的意见始终无法统一。李美华坚持离婚,张建军则坚决不愿意离婚,并扬言若法院判离就会制造流血事件。
 
2014年8月5日下午,为妥善处理这一案件,邵宝华副庭长邀请了双方当事人所在辖区的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及村民代表,一起至村委会召开司法民意听审会,听取各方面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并请大家一起做双方的工作,争取和平稳妥处理案件。
 
原被告都按约定时间到达了,两人形同陌路,互不理睬。听审会开始,邵宝华副庭长让原被告双方先将案件情况及自己的真实想法讲一讲。被告张建军先发起了牢骚,他认为在前四次的诉讼之后,他已经慢慢在改变自己,每天都是好好工作,好好陪孩子,不再出去赌博、玩耍了,可是无论他怎么努力,租住在外的妻子都不愿意回家,也不愿意搭理他。当法官问到李美华时,她就是一句话“我要离婚”。
 
邵宝华副庭长及与会者皆从希望两人冰释前嫌的角度分别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可惜收效甚微,李美华仍坚持自己的意见,要求离婚,张建军则坚决不同意离婚。眼看调解进入僵局,邵宝华副庭长将两人分开,分别进行调解,劝说。
 
首先是张建军,邵庭长让他自己反省一下自己的缺点,并帮他仔细分析与李美华闹到如今这个地步的深层次的原因。在邵庭长的剖析下,张建军明确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如果李美华答应不离婚,他一定痛改前非,好好过日子。
 
张建军这边情绪稳定下来,邵庭长又去找李美华,他首先对李美华坚持要求离婚的态度和心情表示理解,在取得对方心理认同的情况下,再跟李美华谈起张建军的改变及现在的态度,并帮李美华仔细分析离婚可能对孩子造成的影响。说到孩子,李美华流泪了。邵庭长知道李美华动容了,顺着话头,邵庭长又分析万一离婚,万一张建军真的做出不理智的事情,对他们双方的家庭、孩子以及社会可能带来的恶劣影响。一旁司法所及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也帮着做李美华的工作,他们都表示,是看到张建军要悔改的态度,想到双方共同生活了十几年肯定有感情的事实,才来劝说李美华慎重考虑,是否能再给张建军一次机会。
 
在李美华态度不那么坚决的情况下,邵庭长又去劝说张建军,让他放下所谓的“面子”,好好跟李美华沟通,争取打动她。在大家的鼓动下,张建军主动走到隔壁房间,主动跟李美华讲话。最终,在大家的合力劝说下,李美华答应再给个机会对方,要求撤诉。看到李美华答应撤诉,张建军很开心,当场表示一定好好珍惜家庭。
 
在此基础上,邵庭长又将张建军叫到一边,对他曾经扬言要制造流血事件的偏激想法提出批评,并劝说张建军以后遇事一定要理智冷静,不要偏激,凡事三思而后行。一旁的张建军像个聆听教诲的小学生,连连点头。
 
看着刚开始关系僵硬到极点的夫妻俩走出了村委会大门,邵庭长才驱车赶回法庭。这位仁心法官,用了整整一下午的时间,终于将第这对第五次起诉离婚的夫妻劝和了。
 
 
 
   作者单位:常熟市人民法院
 
夫妻双方离婚时,常常会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但是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不少朋友还是充满困惑的。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篇优质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文、范本以及标准格式供大家参考。 
在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文之前,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是个什么样的协议书,何时才会有效。 
一、 什么是财产分割协议书,有效吗?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针对夫妻财产,双方经过协商后约定如何分配的协议。除了满足夫妻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真实表示,无欺诈、胁迫等条件时,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并不是签字之后立即生效,而是需要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才会生效。 

南京离婚律师网 司法案例宣传与法律知识教育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是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南京,办公面积达4000平米,经历20多年的发展圣典所已成为江苏地区百人以上大型综合性律所,是江苏本土化人数、规模最大的律所之一。 2012年,圣典所成功获得2013亚青会、2014青奥会法律服务供应商资格,并圆满地为南京举办两届国际赛事亚青会、青奥会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

圣典所将坚持以"服务、合作、创造价值"的发展理念,建立专业化法律服务团队,创新增值法律服务方式,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江苏精英律师网庄荣华 手机: 15250975289 律师信箱: 563118707 @q.com 法律QQ : 563118707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A栋6-7楼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    苏ICP备09090267号-7

本网站属公益性法律咨询及普法网站,如转裁的文章侵犯了你的权利,请告知本站,我们将立即删除

X
  • 获得更多方案
  • 预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