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4年12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 年5月5日 法释〔2015〕10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 (法发〔2000〕21号二000年九月四日) 各
法〔2015〕321号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联合下发《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 查控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 年1月30日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法释〔2014〕6号,2014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4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已于2014年4月28日由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4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4〕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 印发《关于推进司法公开 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11月2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是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南京,办公面积达4000平米,经历20多年的发展圣典所已成为江苏地区百人以上大型综合性律所,是江苏本土化人数、规模最大的律所之一。 2012年,圣典所成功获得2013亚青会、2014青奥会法律服务供应商资格,并圆满地为南京举办两届国际赛事亚青会、青奥会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
圣典所将坚持以"服务、合作、创造价值"的发展理念,建立专业化法律服务团队,创新增值法律服务方式,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江苏精英律师网庄荣华 手机: 15250975289 律师信箱: 563118707 @q.com 法律QQ : 563118707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A栋6-7楼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 苏ICP备0909026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