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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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是“黄昏恋”重组的家庭,在另一半被查出患有癌症卧病在床的时候,有情有义的老伴依然陪伴在病床前,精心服侍直至其走完最后一程。因为担心自己会丧失住所,继母不愿意交出自己保管的房产权证,直至被老伴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告上法庭。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组织双方调解结案。官司了结,继母与儿子之间情分仍在。
离异老人“黄昏恋”走到一起
秀梅和赵勇都是年过五旬的老人,都曾有过一段不太如意的婚姻,直到两人认识之后,感情升温,双方开始考虑重组家庭生活在一起。
由于两位老人各自在前一段婚姻中有孩子,而且秀梅一直跟母亲居住在一起,自己名下并没有住房,前夫与儿子一家四代人居住在一个横套里。考虑到未来的养老居所毫无保障,所以秀梅对于再婚一事一直有些迟疑。有一次,秀梅对赵勇提出要分手,赵勇难过得落泪,这又让继母秀梅的心肠软了下来。
为了让秀梅的心能踏实下来,赵勇将自己200平米住房的房产证、土地证交给了秀梅,并告诉她房子是他的,让她定心住。赵勇的举动打动了秀梅。2003年11月,两人领取了结婚证。
继母在病榻前一心一意服侍老伴
婚后两位老人相濡以沫。赵勇每个月有1500元退休金,并将院后的房屋出租了出去,每年能有7000元租金。继母秀梅每个月也有2000元退休工资贴补家用,尽管不是大富大贵,但两位老人的小日子倒也过得有滋有味。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赵勇的身体不是很好。先是2006年胆结石住院开刀,后来又被发现患有胃癌。几次生病住院期间,继子都因为工作繁忙无法在病床前陪护,都是继母秀梅一个人床前床后精心护理。
赵勇被查出患有胃癌,为了怕影响他的情绪,秀梅自始至终瞒着老公真实病情。事实上,秀梅知道,早在第二次开刀的时候医生就明确告知家属,病情已经扩散无法救治了,但为了尽力延长赵勇的性命,一家人还是筹钱先后开了8次刀,花费医药费将近10万元。
2012年10月,赵勇病逝。由于继子婚后一直住在老丈人家中,所以老伴走后,家中三层楼房上上下下就只有秀梅一个人,孤寂的秀梅常常暗自垂泪。
继子起诉要求继承父亲房产
赵勇病逝一个月后,继子赵晓刚扭扭捏捏找到继母秀梅,要求继母把手中的房产权证交出来给他过户。秀梅一听急了,赶紧告诉赵晓刚:“房子就是你的,我是不会拿这个房子的,证件只是放在我这里,等我死了这个房子就是你的”。
秀梅从来就没打过房子的主意,但是她依然担心,如果自己把房产证给了继子,万一继子把自己赶出家门,自己就真的无处可去了!所以她怎么说也不愿意交出房产证。
2013年3月,赵晓刚到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继母和自己的亲生母亲一并告上法庭,要求继承父亲留下来的房产。
赵晓刚的亲生母亲说,这个房子基本上都是她做生意赚来的钱建造的,当年就约定了房子的归属。她当庭出示了自己当年和赵勇离婚时的协议书,协议书上明确写着,房子将来归赵晓刚所有,就算将来赵勇再婚,第三者也不能居住在这里。
看见赵晓刚母亲出具的证据,秀梅很失落。赵晓刚也觉得有些于心不忍,于是提出自己可以让房西把院后的房子腾出来,让继母从三层楼房里搬出来,住到院后的房子里,直至房屋拆迁。
法官提醒“做人应当感恩”双方调解结案
秀梅依然不情愿,她担心房子很快就拆迁,万一拆迁了自己还是无处可去。法庭上双方说急了时,赵晓刚还质疑父亲留下的债务真实性,他说父亲和继母的收入理应存下点钱,可现在外面还欠下了2.5万。
眼看着双方越说越僵,庭审法官高鑫赶紧适时提醒:“本院不希望双方因为本案而导致原来的感情的消灭”,法官提醒,“做人应当感恩”,并提请双方就如何调整家庭关系提出建设性意见。
毕竟多年的情分尚在,法官的话直接戳中了当事人心中的软肋,双方均表示退一步。
最终,在法院的组织下,赵晓刚与继母秀梅之间达成了调解协议,秀梅协助将200平米房产过户到赵晓刚名下,并且在两个月内搬至院后的小楼中居住,直至房屋拆迁或再婚时止。调解书还明确,如果房屋拆迁,秀梅享有10平方米的拆迁权益。(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单位: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